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副镇长上任首日酒后身亡的问题。经查,2014年4月9日上午,来宾市兴宾区公务员钟谢飞(原区招商局副局长)到迁江镇就任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当天中午,镇党委副书记招禅交代有关人员在镇政府饭堂安排两桌工作餐,为他接风。中餐于当日12点半开始,当时在家的镇党委副书记招禅、韦高,镇党委副书记、大里办事处主任覃辉及到迁江镇开展工作的来宾市广电局、兴宾区文体局的4位同志等共19人参加了宴席,参加宴席所用酒水为酒精度约为22度的散装米酒。席间,参加接风的人员与钟谢飞之间相互敬酒,中餐于当天下午1点30分左右结束。用餐后,由迁江镇政府司机刘刚负责送钟谢飞回来宾市城区住宿,在途中,钟谢飞就已经呕吐。4月10日清晨6时多,钟的亲戚到钟谢飞房间发现其已死亡。事件发生后,来宾市兴宾区党委、政府立即组织调查组对相关事项展开调查,据公安部门的初步调查,钟谢飞的死亡初步排除他杀的可能性,但由于目前死者家属及亲戚不同意尸检,尚未能科学定论其死亡原因。4月14日,经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员会决定,对2014年4月9日参与违规饮酒的招禅、覃辉、韦高、陆靖苏、苏庆政、谭詹让、谭景贝等7名领导干部作免职处理。对负领导责任的迁江镇党委书记黎修瑜、迁江镇人大副主席潘滨洪进行责任追究。4月17日,经中共来宾市兴宾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招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韦高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覃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陆靖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苏庆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谭詹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谭景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黎修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潘滨洪党内警告处分 2.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局局长梁小萼等人使用公款发放购物卡和床上用品问题。经查,2013年10月至12月,青秀区卫生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给干部职工发放购物卡和床上用品,于2013年8月、12月分批次以不同名义发放给本局及局属二层机构全体干部职工。事后,南宁市纪委给予青秀区卫生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梁小萼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青秀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冯纯禹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青秀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办公室主任钟颖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免去钟颖纪委书记职务。违纪违规发放的购物卡、棉被等清退的违纪款100250元由南宁市纪委上缴财政。
3.梧州市商务局违反规定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3年7月16日,梧州市商务局党组决定,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到周边城市异地考察特色商业市场。2013年7月19日至21日、8月2日至4日,梧州市商务局部分干部职工分两批,分别由副局长梁华、陈剑廷带队,通过梧州北旅国际旅行社安排到广东阳江考察,两批人员在考察市场的活动中,超出考察范围进入当地大角湾、南海一号博物馆等收费旅游景点游览。事后,上述考察人员的考察费用及景点门票等费用均由市商务局从行政经费中报销。2014年3月28日,经梧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梧州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陈剑廷、梁华两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梧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曾一戈对市商务局组织部分干部职工到广东阳江考察活动监督管理不力,导致外出人员超出考察范围进入当地的收费旅游景点游览,并由市商务局从行政经费中报销景点门票等费用。2014年4月1日,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曾一戈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局局长付培中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旅游支出的费用由参加人员个人负担。
2.重庆市巫山县竹贤小学副校长(主持工作)马兴军参与赌博,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3.重庆市巫溪县文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袁太平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职务。(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望佳镇卫生院院长叶代超在工作时间打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交通运输管理所稽查大队五中队稽查员代国雄在开展道路执法检查工作中行政乱作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鑫违反财经纪律滥发钱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房管所副所长刘守君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房管所产权科科长刘涛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房管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县房管所所长尹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疾控中心违规公款吃喝,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邓元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学苑街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先信,为其子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教师节用公款组织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居民医疗保险股股长田冬在工作时间打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教育局副局长、县政府督学刘光鉴在工作时间打牌,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四川省纪委)
11.金牛区市场中心荷花池分中心副主任石峰违反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金牛区纪委给予石峰党内警告处分。
12.郫县文化局执法大队工勤人员姚天福值班期间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事,郫县纪委给予姚天福行政警告处分。
13.金堂县广兴镇政府将办公经费转入该镇甲鱼养殖合作社,以甲鱼养殖合作社的名义违规、超标准购买车辆,作为镇政府的公务用车使用,金堂县委给予镇党委书记曾华撤销广兴镇党委书记职务处分,给予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东撤销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处分。
14.蒲江县人社局法规信访科(行政审批科)科长陈教洁上班时间邀约县国土局聘用人员黄晓妮、龚琳等人打麻将,蒲江县监察局给予陈教洁行政降级处分,蒲江县纪委给予黄晓妮、龚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都江堰市灌口镇人大主席王平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公车私用并造成交通事故,都江堰市纪委给予王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都江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财务科科长文迪颖、市社保局办公室主任方针,接受有工作业务往来的交通银行都江堰支行邀请,前往云南大理旅游,都江堰市纪委给予文迪颖、方针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退还给交通银行都江堰支行。(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荔波县人民政府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2月12日和15日,荔波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班子在工作座谈会结束后,经县委副书记、县长瓦标龙批准安排两次就餐。黔南州纪委对瓦标龙进行诫勉谈话,就餐费用由瓦标龙、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龙怀及参加就餐的政府班子成员承担。
2.都匀市沙包堡办事处计生办违规接待市计生局检查组问题。2013年12月22日,沙包堡办事处计生办在接受市计生局工作检查时,违规安排检查组就餐。都匀市纪委对带队领导市计生局副局长王玉梅、沙包堡办事处副主任罗全碧进行诫勉谈话,就餐费用由就餐人员自行承担。(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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