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想着在网吧玩不过瘾,要是放在家里就可以随时上网玩……”在回答检察人员盗窃网吧电脑的原因时,19岁的小周显然对自己当时的理由和行为也有些自嘲,不好意思地笑了。昨日记者获悉,经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小周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管制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家住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的小周没有正业,一直以来迷恋网络。今年3月份,小周在一次上完网后又意犹未尽,看到满房间的电脑,竟“灵光一闪”,要是拿回去一台放在家里,岂不是天天都可以玩个够?于是,一个计划在他脑海中形成。第二天,小周从家里拿来一个尼龙袋,藏在网吧门口。在坚持到凌晨三点左右时,他见网吧角落里只有两三个人低头上网,网管躺在椅子上睡着了,便开始行动。他将一台电脑装进早已准备好的尼龙袋中背回了家。自以为天衣无缝,哪知这一切被网吧内的监控照了个清清楚楚。
网管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调取录像确定小周为犯罪嫌疑人。小周的父亲知道此事后,谴责小周并让其将电脑送回了网吧。虽然小周将电脑予以返还,但这只属于退赃行为,之前盗窃电脑的行为已经既遂,被盗电脑经鉴定价值为2240元,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4月18日,小周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管制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通讯员高燕 记者 王万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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