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原厅长阿曼·哈吉
落马时间:2004年
2004年10月26日报道,新疆自治区原党委委员、自治区原副主席阿曼·哈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央纪委调查,阿曼·哈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谢某谋利,收受谢某所送巨额现金;支持、纵容其亲属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中央纪委常委会认为,阿曼·哈吉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央纪委报经党中央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给予阿曼·哈吉开除党籍处分;鉴于阿曼·哈吉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决定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5年11月8日,兰州中院不公开审理阿曼·哈吉涉嫌腐败案。
阿曼·哈吉简历:
阿曼·哈吉,男,维吾尔族,1950年12月生,新疆阿图什人,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2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电机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工程师。
18岁时在新疆巴音郭楞州乌拉斯台农场当过3年插队知青,后来从运输公司工人开始,先后担任新疆交通科研所助理工程师,新疆交通厅计划处一般干部、副处长、处长,新疆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执行办公室主任,新疆交通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家委员会委员,交通邮电组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
2003年1月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负责交通、电力、通信、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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