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自河南周口鹿邑县公安局获悉,针对媒体报道“河南鹿邑男子疑因举报派出所所长被注销户口”一事,根据有关规定,经鹿邑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该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刘政诫勉谈话;决定给予时任试量派出所户籍民警李高立、陈景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试量派出所所长姜玺龙行政警告处分。
27日晚间,鹿邑县公安局给记者发来一份《关于媒体反映“河南鹿邑男子疑因举报派出所所长被注销户口”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称,“4月26日,部分媒体刊发“河南鹿邑男子肖建鹏疑因举报派出所所长被注销户口”的报道,当地党委、政府和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说明还称,经查,肖建鹏真实姓名为肖欠朋,男,汉族,1973年10月6日出生,籍贯江西省樟树市临江镇仰山村肖家渡组,公民身份号码为362223197310064714。1999年,肖欠朋与鹿邑县试量镇村民曹某结婚后,一直在鹿邑县做生意。2007年4月13日,肖欠朋以户口漏登为名,在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申请补录了姓名为“肖建鹏”(男,汉族,1976年9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为411628197609064214,住址为鹿邑县试量镇曹庄行政村曹庄村12号)的户口。2012年12月3日,鹿邑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肖建鹏在办理房产证时向受理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请求公安机关查证落实。
说明中介绍,经查,肖建鹏向房管部门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系虚假身份证明信息,同时,发现其于2007年4月13日在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补录的“肖建鹏”户口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规补录。2013年1月25日,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将“肖建鹏”户口注销。
关于媒体报道中反映“肖建鹏”质疑户口被注销与举报鹿邑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王枫有关一事,说明中解释称,经查,2012年9月,“肖建鹏”曾因与合伙人发生打架纠纷被鹿邑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王枫等办案民警处理,由于其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服,多次上访。王枫现任鹿邑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指导员,从未在试量派出所工作过,与“肖建鹏”户口被注销无直接关系。曹某反映王枫曾威胁称“要注销掉我丈夫的户口,说看你被注销了怎么告”的情况,查无实据。
据介绍,鉴于在“肖建鹏”户口补录过程中,时任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户籍民警李高立存在调查不细致、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所长姜玺龙、鹿邑县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刘政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在“肖建鹏”户口注销过程中,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时任户籍民警陈景华在注销“肖建鹏”户口后没有及时告知当事人,存在程序违规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经鹿邑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高立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陈景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姜玺龙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刘政诫勉谈话。
说明中还表示你,下一步,鹿邑县公安局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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