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通报了2013年以来,查办案件情况及查处的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警示全县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守土有责。
这些案件包括:原县农综办主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王朝山非法转让土地、行贿案;原县民宗委主任、党组书记李文杰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廉洁自律案;原县总工会副主席杨进克失职、违反廉洁自律案;原县总工会主席谢家池、副主席陈赛玉失职案;陵水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副科级)陈聂图,隆广中心小学执行校长杜建军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补贴案;原本号镇格择村委会书记、主任黄小雷挪用公款案;原新村镇桐海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周亚丁违反财经纪律案;以及提蒙乡地震助理员(副科级)黄云滥用职权案。
据了解,截至目前,陵水共立案30件,结案2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其中科级15人,开除党籍10人,行政开除4人。在查办的案件中,有九起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涉及13人被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
相关链接:
陵水一村委会吃饭不买单 半年把两家饭店吃倒闭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