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4日讯(记者邵长春通讯员杨涛)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起我省将大幅提高留院麻风病人补助,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1130元。
据了解,我省现有留院麻风病人449名,平均年龄67岁,均有严重的手足或视力畸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困难,随着物价上涨和年龄的不断增长,现行生活和医疗费补贴标准已不能满足需要。
为了更好地保障留院麻风病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调整留院麻风病人补贴标准。其中,生活补贴按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随低保标准调整而自动调整;医疗费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至200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0元的护理补贴。
据悉,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将直接发放给留院麻风病人,医疗费由所在麻风病院村统筹管理。本次调整后,我省留院麻风病人补贴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1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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