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各肉类熟食加工商户,要参照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环节相关规范操作,为公众提供有安全保障的食品。
省食监局要求,加工场所要远离垃圾场、旱厕等污染源至少25米。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要将肉类食品煮熟煮透,煮熟煮透的肉食在常温(10~60℃)存放的应在2个小时内提供给消费者,或在60℃以上存放4个小时,或在0~10℃存放24小时,超过时限的要重新煮熟煮透。要在符合规定的独立熟食专间冷却、切配已煮熟煮透的肉食,专间内应有独立空调,温度不超过25℃。
在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提醒广大公众,若食用购买的肉类熟食后出现胃肠道疾病的,请立即拨打12331投诉。
市民若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本报热线966123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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