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借助“隐形兜底”的抽屉承诺,各类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近年来大行其道,迅速成为投资者荷包的代理人。然而,信托、银行和基金子公司等各类机构发行的产品参差不齐,个别机构也出现兑付危机的隐忧。近日,央行发布报告明确指出,应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有序打破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此举除了净化市场环境外,也警示投资者理性投资。今日起,本报将连续关注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问题,也为投资者选择理财产品提供参考。
从几年前的上海某些银行理财产品引发众多投资者亏损,到内地富豪在香港外资行购买Accumulator发生巨亏,银行理财产品遭遇投资者投诉已经不再是新鲜事,而银行理财不是保险库也早被一些投资者知悉。
节前,央行[微博]发布报告称,应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有序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而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重要发布机构之一也将受到“牵连”。一切事出有因,或许正是多年来习惯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隐形兜底”形象,不少投资者对其信任有加,即便对一些并不承诺保本的结构性产品。然而,随着市场化的推进,银行固定收益类产品刚性兑付或将被逐渐打破,风险更高的结构性产品也隐忧再起。今天,我们从一桩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纠纷,看如何有效地挑选一款符合您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步步稳”变“步步捆”
据了解,2013年1月,投资者苗先生在恒生银行理财经理何小姐的推荐下购了买“步步稳”系列的产品。苗先生一次性投入411万元,一年投资期满后,亏损41.1万元,不但没有达到推荐时的预期收益率,本金反而亏损10%。
据该产品公布的产品资料显示,苗先生购买的恒生银行“步步稳”系列理财产品是部分保本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保本比例为90%,挂钩标的主要以基金、股票为主,多数产品投资期限在一年左右。产品会给出一个预期收益率,但在最坏的情况下,产品可能会亏损10%的本金。
由于恒生银行并不公开披露其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信息,因此对于恒生银行到期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情况,目前没有任何统计数据。
记者反复查阅一款同类产品说明书后发现,产品分四个季度观察日,一旦产品满足提前到期条件,投资者将获得之前累积的投资回报。分别存在的潜在回报率可能是7.5%、5.625%、3.75%和1.875%。然而,对于其发生触发事件的所谓“条件”,记者却很难理解其具体含义。
此前媒体报道苗先生有一定理财产品购买经验的,其本身是具备一定风险意识,但最终在恒生银行的理财销售人员夸大收益回避风险的推销下,选择了部分保本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日前该投诉被浙江银监局受理,等待处理结果。
银行理财产品并非保险库
苗先生的案例并非个例,近年来关于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投诉屡见不鲜,一方面是银行的销售经理出于业绩考核压力,通过夸大收益、回避风险的营销手段诱惑投资者,令没有相关知识和投资经验的投资者选择了不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另一方面是投资者自身在选择产品时,没有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没有充分意识到产品的风险,或明知有风险,但出于对获取高收益的侥幸心理而忽略风险,当产品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时,会暗自庆幸投资成功,当产品出现亏损时,就开始投诉银行,走上维权道路。
银率网分析师认为,结构性理财产品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其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概率较低,投资者不要一味追求预期最高收益率而不顾产品风险,高收益背后必定对应的是高风险,这是投资铁律,切勿盲目追高,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对于没有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而言,应尽量回避该类理财产品。
投资结构性产品须严守三项纪律
银率网专家提醒,即便是具备投资经验的投资者在选择结构性理财产品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熟悉挂钩标的,对于想要投资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而言,最好选择挂钩标的是自己所熟悉的投资品种,自己对该投资品种的走势有一定判断,结合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计算方法分析,产品获得预期高收益的概率是否较大,在做投资决策。
其次,要看清保本比例,目前结构性理财产品以保本型居多,但一定不要认为保本就是100%保证本金安全,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中的保本比例,有的产品为部分保本产品,如保本比例为90%,则意味着有可能出现亏损10%本金的可能性,不要轻信银行理财经理对产品历史收益的宣传,如以前该系列产品均实现了预期最高收益率,或产品从未出现亏本现象等,要时刻提醒自己历史收益并不能代表未来产品的实际收益。值得注意的是,也有结构性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这意味着即使本金全部亏损也是有可能的,因此收益类型、保本比例在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时一定要看清楚。
最后要分散投资,结构性理财产品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概率相对较低,也有可能亏损本金,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时,最好是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利用部分投资资金进行投资,分散风险。
相关链接
招行被指把基金当理财产品卖 客户4000元利息成泡影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