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男子安某在有合法配偶、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先后在北京和河北与另两名女子办理结婚登记,一下子有了三个法律上的老婆。日前,西城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安某有期徒刑一年。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6月,安某在未与原配张女士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在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与何女士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多以后,同样在没有解除之前两次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安某又在河北省涿州市民政局与汪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安某被抓获。
法院认为,安某有配偶而重婚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安某当庭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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