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7日消息(记者 曾丽园)4月23日,海口网报道一篇题为《70岁老人当清洁工10年未领工资 市工商联:与事实不符》的新闻引起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的重视。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经过两个月的调查,认为该会主任科员李创民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更没有贪污行为,林雪花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目前,海口市工商联关于林雪花反映李创民欠其清洁费的问题做出了如下处理意见
据林雪花反映: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主任科员李创民未将自1993年1月至2005年12月共13年收缴的义龙路1栋宿舍楼(每户每月10元,24户每月240元)清洁费共计37440元给她。对此,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非常重视,领导班子专门开会进行了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核实。
经调查走访原市政协办公室主任何和民、林雪花的邻居黄引旧、市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蒲皆远(现派驻市政协)、市政协财务人员鲁庆华、我会原副主委郑启环、王树德、副主委兼秘书长林书鉴、退休干部全世珩、李家琚(林雪花值班同事)及林雪花本人,并做了笔录。市政协办公厅出具了相关证明,翻阅了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仅存的早期会计凭证。反复调查了解情况如下:
1、林雪花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李创民1992年8月到市工商联工作,2000年6月李创民才接手义龙路1栋宿舍用户水电及清洁费的收缴工作,2000年3月之后的收费已全数交给了市政协。林雪花提交的书面材料也证实这笔收费一直交至2005年12月止。所以不存在李创民欠林雪花13年清洁费的事实。
2、林雪花已经签名领取了清洁费。通过核实原始凭证,林雪花签名领取过报酬,其丈夫林明遂也曾代领过其报酬,有时是领一个月的,有时是领几个月的,有时是跨年度领取的。签名领取现金是从1994年4月(之前凭证已丢失)起一直领到2000年2月的,起止时间是连续的。2000年3月清洁费开始上缴市政协,所以,不存在欠其清洁费的问题。
3、林雪花是市政协使用的临时工,与李创民个人毫无关系,林雪花的报酬由市政协发放。2000年3月后李创民只是在单位负责收缴后上交给市政协,根本不存在找李创民个人要清洁费的问题。
相关链接:
万宁和乐工商所值班唱“空城计”所长被免职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