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纪委获悉,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商镇中队副中队长王建龙,在执法过程中找借口处罚过往司机,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副中队长职务。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一些过往司机反映,在丹凤县的高速公路出口处,以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商镇中队副中队长王建龙带队的几名交警总是设点检查,并以种种借口处罚过往的货车司机,且在处罚时从来不出示相关证件,还当场收取现金。4月9日,此事经媒体曝光后,丹凤县纪委及时督促县公安局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丹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12国道道路交通安全巡检组在纠违执法工作中,执法主体不规范,对超载车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未扣留超载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其行为构成失职。经丹凤县纪委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交通警察管理大队商镇中队副中队长王建龙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副中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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