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1日消息(记者 王媛) 海口网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交通港航局获悉,海口市将启动新一轮出租车更新投放工作。为更加强调服务质量,将配套进行出租车驾驶员招聘工作。据悉, 除了目前行业内的驾驶员外,非出租车行业的驾驶员(本市户口)也可以参加应聘。
为贯彻海口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招聘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和监督出租汽车企业按照优胜劣汰、择优留用、公开招聘、阳光操作的办法实施驾驶员招聘,杜绝在驾驶员招聘中违规收取“好处费”、“茶水费”等不良现象,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海口当前出租汽车行业的实际,市交通港航局日前制定了《海口市出租汽车企业招聘驾驶员指导意见》。
该意见明确,企业直接留用原驾驶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海口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
2、在2012年度或2013年度海口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被评为“AAA”,且另一年度考核不低于“AA”的驾驶员,或在前五年经营期内,曾受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表彰的驾驶员。
3、经营期间,一直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工作的驾驶员(由各企业提供,市运管处复查)。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恶性服务质量事件及未被列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的驾驶员。
5、两人自愿组合成一组或同意与其它留用(新录用)驾驶员组成一组。
6、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满足以上1、2、3、4、5、6项条件的驾驶员,企业必须直接留用;满足以上1、3、4、5、6项条件,2012年度和2013年度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有一年为“AAA”一年为“A”的驾驶员,企业可根据驾驶员的平时表现和企业需求直接留用。
在本次车辆更新时,还对未必留用的“其它驾驶员”(指的是海口出租汽车行业内未被企业直接留用的在职驾驶员和在职临时替班驾驶员)聘用要求作了细化:
1、具有有效、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海口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
2、在出租汽车企业服务满一年以上,且在海口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被评为“AA”以上的驾驶员。
3、经营期间,一直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工作的驾驶员(由各企业提供,运管处复查)。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恶性服务质量事件及未被列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的驾驶员。
5、两人自愿组合成一组或同意与其它留用(新录用)驾驶员组成一组。
6、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值得关注的是,近五年受过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彰(个人),并满足以上条件的临时替班驾驶员可以直接聘用。
除了目前行业内的驾驶员外,非出租车行业的驾驶员也可以参加应聘,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具有有效、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海口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男性年龄在55周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3年以来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两人自愿组合为一组。
该意见强调,本轮出租汽车更新后,按双班制每车招聘两名驾驶员。驾驶员的招聘按照先确定原驾驶员留用,不足部分在本企业内的其它驾驶员中公开招聘,仍然不足的依次在行业内其它驾驶员、社会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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