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蚌埠市县乡公路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张海公车私用,蚌埠市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铜陵县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周真文工作日午间饮酒并酒后私驾公车造成事故,铜陵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局局长刘东杰公车私用,东至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沙晓蓉违反工作纪律,屯溪区监察局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5.全椒县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马力违反规定接受下属单位礼品,全椒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福建海峡银行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福建海峡银行平安支行、闽清支行、黎明支行、长乐支行、华林支行、东街支行等,采取虚列开支的方式,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员工。福建海峡银行党委给予平安支行行长吴兆光、闽清支行行长张文建、黎明支行行长王平、长乐支行行长潘建波、华林支行行长陈峰、东街支行主持工作的副行长林胜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
2.顺昌县国投公司总经理邹吉福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邹吉福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驾驶公车回家过春节。顺昌县监察局给予邹吉福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其承担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
3.永春县东平镇党委书记林进生私设“小金库”问题。林进生在担任东平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镇长期间,私设“小金库”。经永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永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理赔部员工周永生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4月5日,周永生私自驾驶该公司查勘车用于私人活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给予周永生行政记过处分,扣发2014年一季度绩效奖金,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承担车辆使用产生的费用;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公司客服中心负责人蔡振群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周永红,宜春市铜鼓县带溪乡人大副主席,大办婚丧喜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黄文平,宜春市丰城市杜市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徐意,宜春市丰城市杜市镇人武部副部长,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刘伟,宜春市丰城市杜市镇政府信访员,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官方,宜春市丰城市杜市镇政府村建办副主任,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唐常君,宜春市丰城市杜市镇政府水利员,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吴灵辉,宜春市丰城市秀市中学政教处副主任,工作时间打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罗寅根,宜春市丰城市秀市中心小学总务处主任,工作时间打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付国良,宜春市丰城市秀市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工作时间打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陈洪卫,宜春市丰城市段潭供电营业站站长,工作时间打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陈淼,宜春市丰城市段潭供电营业站副站长,工作时间打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2.李名赋,抚州市广昌县气象局副局长,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陈双仁,抚州市宜黄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谢小龙,抚州市东乡县物资局局长,违规报销个人旅游发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洪带龙,抚州市东乡县交通局局长助理,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6.颜式人,抚州市东乡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理,违规办理宴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7.严军,赣州市寻乌县晨光镇公平村党支部书记,大办婚丧喜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8.赖作新,赣州市崇义县铅厂镇卫生院院长,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杨荣华,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卫生院院长,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胡秋华,新余市高新区城东办事处党委委员,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1.张梅萍,新余市分宜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2.余代明,景德镇市乐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股副股长,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3.毕文清,景德镇市乐平市房管局白蚁防治所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4.毕亮,景德镇市乐平市公安局法制科干警,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5.徐圣良,景德镇市水文局副局长,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6.盛斌,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德安分公司副经理,组织员工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7.柯于祺,九江市瑞昌市政府督学、教体局办公室主任,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8.仇建锋,上饶市玉山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9.李汉平,上饶市弋阳县圭峰镇防火办主任,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0.丁晓勤,上饶市铅山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1.宋成林,上饶市铅山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教导员,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2.刘秋祥,萍乡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3.姚伟华,萍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4.尹志,萍乡经济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