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3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湘竹 通讯员吉达胜)12日,从海南廉政网获悉,4月10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对原感城镇人大副主席张某柏、原感城镇宝东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帝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柏、王某帝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赃款人民币70499元;随案移送的涉案款人民币69501元,依法退还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海榆西线公路改建工程在东方市感城镇征地,张某柏负责镇政府的征地工作。在征用到宝东村土地时,被告人张某柏与王某帝利用职务之便,合谋伪造两农户名单虚报征地补偿款76037元。张某柏、王某帝共同侵吞虚报征地补偿款70499元,其中王某帝分得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柏、王某帝已构成贪污罪,但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同时,积极退缴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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