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5月14日电近日,有关湖南嘉禾警方有“栽赃”无头案嫌疑的报道,引发受众的广泛关注。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当地官方13日就此案作出回应,但仍存疑点。
案件数为何递减?
媒体报道称,湖南嘉禾县死刑犯李金标,在侦查阶段被嘉禾公安局查明涉嫌犯下15起案件,但湖南省高院最终仅认定其奸杀73岁老人案及抢劫案2起案件,不到公安机关最初查明案件数的七分之一。
案件数量真的相差如此之大?嘉禾官方出具给中新网记者的一份名为“李金标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经过”的电子邮件材料中,未提及15起案件,只简述称“在公安机关审讯期间,经调查核实认定李金标涉嫌犯罪6起”。至于是哪6起,该材料中并未详述。
该材料介绍,2011年4月18日嘉禾县公安局将李金标涉嫌的6起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2011年8月9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李金标案件起诉到郴州市人民法院(《湘郴检刑一诉(2011)27号》),指控李金标涉嫌6起犯罪。2012年5月17日,郴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对李金标涉嫌犯罪的6起案件中的5起作出了有罪判决。2013年11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金标一案作出了二审判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湘高法刑三终字第179号》),认定李金标实施强奸犯罪案一起,抢劫犯罪案一起并作出判决,判处李金标死刑。
媒体引述李的律师和家属的质疑,认为从侦查阶段到起诉、审判阶段,李金标被认定的犯罪案件直线减少,“太过蹊跷”。
嘉禾官方在给记者的材料中,尚未解释上述的“蹊跷”质疑。
其他案件去哪了?
媒体报道称,李金标除承认一起抢劫案外,否认其余14起案件是自己所为。李的律师则认为警方存在将无法侦破的无头案“安”在李金标头上的可能性。
同时,一位不愿公开姓名、与此案无关联的外埠律师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提出追加疑问:那些没有被认定的“其他案件去哪了?警方继续追查破案了吗?是否纵容了其他犯罪分子?”
媒体援引当年负责此案侦查的嘉禾县公安局雷建廷的话说,当初的15起案件被法院认定2起,是因为法院要求的证据链条比较完善,而十几年前的公安机关办案时,对证据的固定比较粗糙,导致有些证据缺失。“从公安机关的角度看,这些案件已经破了。”
截至记者发稿时,中新网记者一直无法联系上雷建廷本人,也没有了解到那些没有被认定的“其他案件”的去向。
涉嫌刑讯逼供还高升?
针对媒体称该案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时,嘉禾官方对此予以否认。
回应材料介绍,“在对犯罪嫌疑人审讯工作中,侦查员对审讯情况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在录音录像中,未发现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现象。”
雷建廷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坚决否认在审讯李金标时有过刑讯逼供的行为。“我从事刑侦工作20多年,从未有过一起刑讯逼供的案件。何况是这种重大案件。”
嘉禾官方还援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湘高法刑三终字第179号)的文书称:“对李金标上诉及辩护人提出上诉人的供述系受到公安人员刑讯逼供作出的理由和意见。经查,入所体检登记表和一周健康跟踪表证明李金标入所后身体状况正常;侦查机关对上诉人李金标的提审均在看守所进行,且在讯问时制作了审讯录像,李金标每次均在讯问笔录后签字认可。故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没有证据支持,不能成立”。
据媒体披露,当年侦破此案的雷建廷曾获一等功,后被提拔为嘉禾县公安局副局长。
嘉禾官方同时证实,“雷建廷同志在主办办理完该案后,2011年3月调任嘉禾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任大队长,2013年5月被县委任命为嘉禾县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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