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在超市停车场的小货车。
海口网5月15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李云川摄影报道)一辆小货车停放在南沙路南国超市停车场一年多,停车场张贴通告要求车主将其开走,却始终无人出面处理,疑为被人弃置的报废车。昨天上午,该停车场负责人表示车将报请交警将其拖走。
在南国超市停车场,停放着一辆车牌为“琼AC0647”的黄色厢式小货车,前轮胎已无气,车头前部趴在地上,车牌已经褪色,车前部和车厢左侧,分别张贴着两张“通告”,内容为:“琼AC0647车主限您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停放在我停车场的车开走,如不开走,将转交警支队拖车处理。”南国超市停车场负责人韩先生说,这辆小货车停放在他们停车场已有一年多时间,却始终不见有人开走,他们张贴通告至今已过去近一年月了,也始终不见有人来处理,怀疑是被人遗弃的报废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新闻发言人周平虎介绍,报废车辆只需车主销售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对方就会到交警部门为其办理相关车辆报废手续,一些报废车辆不进行出售和报废,而是弃之公共停车场或街头,影响了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有可能是国为这些车辆存在纠纷等原因。今年3月1日我省已实施相关交通道路管理规定,对乱弃乱放造成不利影响的报废车辆,交警部门可强行进行拖离。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