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今日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图为宣判现场。刘柱 摄
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今日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等6人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2013年12月27日,永兴县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四被告人不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4月23日,该案二审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二审庭审中,合议庭重点围绕案件经过、被害人邓正加死亡原因、被害人是否有过错、廖卫昌等四人是否持秤砣或秤杆打击被害人、殴打行为与被害人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廖卫昌等四人投案情节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
在当日的庭审中,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廖卫昌说,“我没有伤害受害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我没有实施伤害行为,我只是推了邓正加一下,目的也是为了制止他。”袁城认为他是被动防卫,“被害人倒地时我并不在现场”。骆威平则表示客观上没有实施伤害被害人的行为。夏际玉认为一审判决有失公平。
公诉人指出,十五名证人证言证明,2013年7月17日11时许,被害人邓正加之妻黄细细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谩骂,上诉人廖卫昌下车对黄细细进行摄像,黄细细即抱着西瓜作势要砸廖卫昌,被害人邓正加则持秤杆戳向廖卫昌。接着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人一同上前与邓正加争夺秤杆并相互拉扯,拉扯中四上诉人用拳脚殴打、推搡邓正加,邓正加后退几步后侧倒在地死亡。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用秤砣或其他工具击打被害人邓正加。
事实+
瓜农案一审城管为何被轻判
湖南瓜农与城管冲突时死亡一案一审结果,四名城管被判处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的官方新闻稿也表示这个量刑是减轻、从轻处罚的结果。
之所以轻判,主要在于尸检结论,去年7月底,郴州市公安局法医根据尸体检验情况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组织学检验结论综合分析认为:7月17日在与城管人员冲突中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也就是说,直接死因在于瓜农自身疾病,而伤害行为是发病诱因。
其次,法院还认定了四名被告都有自首情节,所以集体给程度不一的轻判。四名被告被轻判的程度是不一样的。廖卫昌、袁城都被认定为主犯,但是一个被“从轻”处罚判了11年,一个被“减轻”处罚,只判处了6年。其他两名从犯也是被减轻处罚,分别是4年和3年6个月。
这两个理由的确可以支持轻判,但在本案中,两个轻判理由都存在疑问。一则城管是否用秤砣砸人这些细节始终未明,二则此前并没有城管自首这个说法,相反城管打人后并未积极救治,而是离开现场。(综合腾讯今日话题报道)
相关链接
湖南临武瓜农死亡案终审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将公开宣判
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15日将公开宣判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