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5日消息(记者 吴丹丹)海口网记者从海口市中招办获悉,今年中招,民办高中学校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招生,但需民办高中学校、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三方自愿签订录取协议。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海南有关政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除列入录取批次的公费生计划外,其他计划可实行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学校可在全省范围内跨市县招生,但只能招录参加海南学业水平考试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
为维护民办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权,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经民办高中学校、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三方自愿签订录取协议,并报市中招办同意,即可提前录取该生。协议录取的新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如该生考试总分达到该民办高中学校公费生录取分数线,则占用该民办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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