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6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王玲 通讯员林玥 马燕)从省检察院获悉,全省检察机关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已启动近两个月。近日,乐东县检察院、文昌市检察院在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中,又分别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滥伐林木案和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据了解,乐东县检察院在走访县森林公安局时发现,2014年3月位于乐东县黄流镇卧龙岭国家公益林约1.5亩面积的林地被砍伐。经现场勘查,被砍伐的幼树768株,已达到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涉嫌滥伐林木罪,而森林公安未予立案。4月21日,检察院向森林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次日,县森林公安局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
文昌市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柯某未经审批在承包的土地上挖建鱼塘,经勘查,此用地属于规划林地,初步测算占用面积约250余亩,柯某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而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文昌市检察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导公安机关收集案发时林地状况、占用林地面积等证据。5月8日,该市森林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相关链接:
“谁来监督纪委”的拷问并非无解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