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该何去何从?就业可以享有什么政策扶持?南海网记者5月16日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14年起,海南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对每届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大学生进行通报表彰,受表彰者各市县将优先推荐就业。
据介绍,“三支一扶”计划是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后,将按照不同情况对“三支一扶”大学生作出安排。其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由海南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享受国家、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服务基层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
自主创业方面,要求各市县要将“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据了解,在就业方面,各市县要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就业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等补贴。
此外,“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市县每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不低于10%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海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未实施市县也要加大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力度,每年拿出一定岗位定向招聘海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证》,可报名参加海南省从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
如果参加“三支一扶”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恢复学籍入学。服务期满后3年内,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试总分中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暂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可随父母落户,档案转至父母户籍所在地,由所在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人事代理。从2014年起,海南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对每届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大学生进行通报表彰,受表彰的海南省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市县要优先推荐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已被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又放弃录(聘)用资格或辞职、辞聘、被辞退的,不再重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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