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7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赵莎)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8条车检新规,其中“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的举措备受关注。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我省将于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凡是2010年9月1日后注册车辆将按新规定执行,而今年9月1日前临检的车辆仍要进行按期年检。
9月1日前临检车辆仍要年检
符合免检要求的车辆,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交警部门提醒,如果车辆在今年9月1日前临检,仍需要去车管部门或检测机构年检。
部分举措我省已提前实现
记者注意到,在公布的18条车检新规中,部分措施我省已提前实现。新规明确,各地质量监督部门不再通过检验机构规划设置控制检验机构的数量和布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工作进度。据了解,目前我省汽车保有量将近70万,有32家汽车类机动车安检机构,2013年全省上线检测车辆为31万辆,完全可以满足我省车辆检测需求,检测机构极少出现排长队情况。
同时,新规规定,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合格并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通过远程审核、现场抽查、档案复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我省2012年已实现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针对新规提出的推行机动车异地年检的规定,自2012年7月起,我省小型汽车、大货车陆续实现省内异地年检,年检不用再到车管所检验,只要携带完整的资料,选择就近的检测站便可以办理年检业务。
此外,对于此次新规中关于“不准经办检验机构等企业的规定,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的规定,我省从2004年起,检验机构全部实现了社会化经营。
其余举措正在推进过程中
新规规定,要在有2条(含)以上检测线的检验机构推行预约检验服务,在核定检验机构检测能力的基础上,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实现预约时间具体到小时,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做到“随到随检”。要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检验机构每日检测能力和实际业务量,引导机动车所有人合理选择检车时间和地点。开展预约检车服务不得向机动车所有人收取额外费用。记者从省交警部门获悉,该项举措我省已经部署,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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