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岱解释,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比较难的事,做工作时如果有口角,公安会去维持秩序,为计生执法保驾护航。乡镇派出所支持计生工作,有的时候要加班。乡镇到年终会统筹考虑。
“我这边经费马马虎虎还过得去,你平时对我支持特别大,你那边经费上又有点困难,多少会给一点。我也不知道这些钱在什么地方列支。”陈小岱说。
公安配合计生是履行职责,为何还要拨付经费?陈小岱解释,乡镇拨付给公安的经费,除了是工作性质,还带有赞助性质,感谢公安对计生工作的支持。例如卫生部门也支持了计生工作,乡镇也要统筹考虑给予经费。
他说,乡镇拨付的经费不是给县公安局,而是给各个派出所,拨付金额由乡镇自己定。“给点赞助,给点工作补助,据我了解,好多年都是这么做的。”
给公安拨款,是否意在“卡”超生儿上户?陈小岱回应说,公安这几年支持计生工作,在新生儿上户方面“把关”,“过问一下”社会抚养费的事情。
修水社会抚养费征收近年暴涨
公安机关用上户口来卡超生户,被视为收取社会抚养费的一种有效方式
在一些地方的计生人员看来,请公安机关用上户口来卡超生户,是收取社会抚养费的一种有效方式。
修水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小岱承认,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挂钩并无法律依据,却是现实中一直延续的做法。
修水县政府网站公布的“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项目汇总表”中,并没有“上户费”一项。
修水县人口计生委近年来已多次在提交给县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中,点名要求公安部门配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2010年,修水县人口计生委工作情况汇报中提到,“个别乡镇的公安户政员、婚姻登记员、妇产科医师对乡镇计生办的工作还存在不支持、不理睬、不配合的情况。”
对此,计生委在2010年的下半年的工作思路中提出建立部门配合长效机制,公安部门在办理新生儿上户手续时要严格把关,有准生证的要计生办签字盖章,计划外的要计生办出具证明。
与计划生育相关联的政策正在发生改变。
修水县计生委在2012年的工作情况汇报中称,各部门、各行业在登记、办证、审批等环节中涉及计划生育的前置条件被取消,“特别是各部门间的政策相互抵触,使有的计生政策陷入了极其尴尬的局面。”
今年以来,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
在修水县公安局和县计生委,工作人员们也在议论和猜测什么时候“脱钩”。不过在“脱钩”前,一切做法照旧。
社会抚养费已经成为该县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而且近年呈现暴涨的势头。
修水县政府网站显示,该县社会抚养费征收2008年为870万元,2009年飙升至1800万元,到2012年则突破2000万元。网站未公布2013年以来的数字。
社会抚养费约80%返还乡镇
按比例返还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乡镇工作人员称,“返还”换个说法继续存在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修水县各乡镇计生办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一般按80%左右的比例转移支付作为计生工作经费。
对于黄龙乡,每年县里拨下来的计生经费要远远高于乡政府办公经费。
黄龙乡乡长梁学春表示,乡政府办公经费每年只有20万元,但去年下拨的计生经费达到40万元左右。“这里经济比较薄弱,乡里的财政状况太紧张了。”
乡里每年获得的计生经费,与上一年度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总额挂钩。
梁学春说,镇里每年拿到的计生经费,大概占该镇社会抚养费征收额的80%左右。
这一比例,在相邻的白岭镇大约为70%至80%,在何市镇同样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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