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五指山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近日通报了一起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中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典型案件,4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相关责任单位和11名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经查,自2010年该市污水处理厂试运营以来,五指山市水务局未及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市污水处理厂问题造成水源污染。该市城管局对地下水受到污染的监测结果不重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的污染。该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在对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情况巡查工作中,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五指山市对责任人作出了处理:给予水务局副局长王宜昌、市城管局副局长符斌、垃圾填埋场副场长黄建程、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监察大队中队长郭宏向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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