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3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光明)省商务厅、旅游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近日发出201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服务业资金)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今年对建设类项目的支持采用政府对企业股权投资的方式,不再采用无偿补助的方式。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总股本不超过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干预企业经营决策。
据了解,今年我省服务业资金将授权专业投资管理公司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按市场化方式运作。被投资企业有要求政府股权退出的意愿时,政府及时退出。投资已上市公司的,委托投资管理公司参与定向增发,或与该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非上市公司的,委托投资管理公司对该公司进行直接投资,或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直接向省商务厅、省旅游委提交申报申请。投资管理公司认为可以投资的企业,进一步与其商谈投资协议,一并报省商务厅、省旅游委、省财政厅。三部门审核后,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并将资金拨付到投资管理公司,由投资管理公司拨付到被投资企业,实施日常股权监管。投资达到一定年限或条件后退出股权。
据介绍,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主要是五大类:商贸会展业项目。支持大型购物中心、商贸中心、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商品批发市场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区域性会展场馆建设和场馆信息化改造项目;现代物流业项目。支持物流园区、第三方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装备制造物流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电子商务项目。支持以热带特色农副产品、免税品、珠宝等为交易对象的电子商务平台重点项目建设;健康和养老服务业项目。支持社会办医疗保健、康复医院及养生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社会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其他服务业项目。对已有其他服务业行业专项资金支持的行业领域不再予以支持。申报项目须为在建项目或在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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