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网友开房抢劫 仨少年设“仙人跳”
主犯16岁少女被判刑三年四个月
三名未成年人联手设下“仙人跳”陷阱,在网络上利用女色勾引实施抢劫案。5月22日,记者获悉,主犯16岁少女被判刑三年四个月。
遭遇:16岁男生碰上“仙人跳”
2014年1月初,出生于1998年的在校生小张闲得无聊,拿出手机搜索附近异性朋友。很快,一位甜美靓丽的美女小月出现了,小张申请添加其为好友。小月同意添加后,两人聊得十分投机。
1月5日晚,小月提出要见面。一听小月说在苏家屯某旅店201室等自己,小张自觉“艳福不浅”,顿时心猿意马。17时许,小张赶到宾馆,见到了小月。
这时,小月说自己先出去一会儿,让小张在宾馆等一下。就在小张想入非非时,小月返回房间,一起出现的还有两名少年。“你竟敢和我对象开房!”两名少年不容小张解释,动手便打。
两名少年一边读小月手机里的暧昧微信,一边殴打小张。看小张手里拿着苹果5手机,一少年问:“今天的事情怎么解决吧?要不你把手机留下吧!”小张因手机是新买的不想给,便掏出1200元钱给了小月。小月仍不满足,继续让他把手机留下,并将小张的身份证一并扣下。
智擒:小张和民警假装赴约
本想来个“一夜情”,没想到反遭“仙人跳”,小张恼羞成怒报了警。警方调查发现小月仍在网上“活动”,遂让小张与小月联系,“其他东西我都不要了,能不能把身份证还我,我考试还要用。”“还你行,你得给我拿800元!”小张假装同意,继续追问到哪见面。小月让小张第二天到太原街后再告诉他具体位置。1月6日18时许,小张和民警赶到太原街。经1个多小时蹲守,终将小月等三人抓捕归案。
经审,小月今年才16岁,两名少年中陈某不到14岁,谭某只有17岁。小月父母离异后,父亲再婚,对其不管不问。小学毕业后,小月就辍学混迹于社会。3年前,13岁的小月与男网友见面时,被男网友欺负。报案后,男网友被抓捕归案判刑5年。此事过后,小月破罐子破摔,先和谭某处对象,分手后又和谭的好朋友陈某处起了对象。由于都没有工作,没有钱款挥霍,小月想起先前的遭遇,提出她通过网络聊天勾引人,再由同伙出面殴打、抢劫。抢劫得手当晚,三人便到夜店将赃款挥霍,手机也被低价卖给手机市场。
近日,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月、谭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陈某因未满14周岁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王立军通讯员李娟姚丽 邢 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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