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秀路市民无视指示标示将电动车车骑到机动车道上
海口网5月23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摄影报道)电动自行车因快速便捷同时又经济环保,颇受海口市民的青睐,然而无论是即将淘汰的黄牌超标车还是蓝牌的“目录车”,超速现象频发,加上部分驾驶人逆行、抢道、闯红灯、超载等行为,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经海口网记者连日走访观察发现,海口市民驾驶电动车时的确太随意。
市民骑车太随意 交警称守法意识差
5月22日下午,海口网记者来到龙华区金垦路一带,发现在该路段的机动车道旁就有近5米宽的非机动车道,并有绿化带隔离,但仍有不少市民选择“借”机动车道而行,许多市民骑车快速地穿梭在车流中,让人捏了一把汗。在蓝天路和大同路,记者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电动车逆行、超载屡见不鲜。
在海口市区,的确有不少路段没有明确划分非机动车道,如南沙路、玉沙路等,但在有明确指示标示的路段,记者还是看到许多市民对此视而不见。在海秀中路与海秀东路的分界处有明显的非机动车、行人禁止上桥标示,但记者在该处观察的5分钟内就有9辆电动车堂而皇之地飞奔上桥。类似的情况在海秀东路也频频发生,不少市民无视非机动车行车标示,选择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市大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接受过法律法规培训及严格的驾驶技能考核,守法意识不强,驾车上路为所欲为,时常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道路、突然调头或猛拐以及违规载人,衍生局部的交通乱象,这是目前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存在的难题。
金地路与南沙路交界处电动车闯红灯现象频频发生
交警部门推行多举措意图降低电动车事故率
为了降低电动车事故发生概率,引导市民文明驾驶,海口市交警从今年3月1日起严格实施《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驾驶非机动车者,有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逆向行驶,或者划有非机动车道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从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推行横过机动车道等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等。
同时,海口市交警支队对接受电动车违法处罚的电动车违法行为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及教育培训考试等方式宣讲有关依法退市相关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规,同时也督促超标电动车车主及时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置换符合标准的合格车,5月7日至5月13日,共督促1006名车主。
针对市民反映的不少知名品牌电动车车型虽然在《目录》中,但是车速与超标车不相上下的问题,海口市交通联席办组织工商、质监、交警等部门组成执法小组,分别于5月11日和16日对世纪公园、爱华换购上牌点以及琼山区高登街等电动车销售较集中区域的超标电动车销售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查封了雅迪、爱玛等知名品牌涉嫌超速的车型并在爱华电动车置换点查扣5辆非《目录》电动车。
金垦路电动车猖獗
政协委员: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是关键
2014年海口市政协委员孙永望接受采访时,对多部门联合共同执法的方式表示赞赏,并建议决策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海口市2010年全面‘禁摩’时就应该考虑到电动车的泛滥,如果当时就能够限制电动车的增长,并为其上牌,现在也不会那么麻烦。”对于如何降低电动车交通事故率的发生以及改善海口交通环境,孙永望提出两个方面的建议:
其一,交警部门继续加强非机动车文明驾驶宣传力度,媒体采访曝光典型违规行为、加强违规者文明教育等,同时逐步增加城市慢速道和非机动车道,避免电动车与机动车抢道。
其二,优化公交系统。“目前可以说我们的公交系统是不够完善的,等车耗时长,很多站台还没有座椅,等车辛苦,很多人不愿意乘坐公交车。”对此,孙永望提出,新的商业区、住宅区建成了,既有的公交线路、车站、配套服务就应随人流变化及时调整,使公共交通真正满足人们的出行需要而不是无奈之选,使人们不那么依赖电动车。
“优化公交系统只能起一个辅助的作用,要降低电动车的事故率,还在于市民自身的守法意识,提高我市电动车驾驶人的素质,要让他们知道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保护自己和他人。”孙永望说。
蓝天路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市民无视电动车禁止上桥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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