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5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湘竹 通讯员 刘法文)记者从海南廉政网获悉,今年来陵水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4起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违纪违法案件。
陵水县民宗委原主任李文杰在其担任县粮食局局长期间,在单位的土地上建私宅,构成非法占有国有土地等错误,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文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陵水县新村镇盐尽村党支部原书记陈亚坤将2498平方米的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亚坤开除党籍处分。
陵水县农综办原主任王朝山在其担任提蒙乡党委书记期间,将乡政府150.30平方米的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构成非法转让土地错误。此外,因其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朝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陵水县苗圃场场长符明英在未上报县政府和国土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苗圃场516亩国有划拨地承包给他人,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错误,情节严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符明英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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