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7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林菲)一直希望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3名读者与本报2名记者于5月22日在省红十字会完成了登记。此事经本报报道后,2位市民致电本报,表示希望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孟女士5月22日看到本报报道后来电称,自己今年60岁,一直坚持献血,直到因为年龄原因无法捐献后,便希望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可她一直不清楚如何做,直到看了本报报道,才来电咨询。孟女士说,自己的母亲90岁高龄,也一直希望成为器官捐献者,但她咨询过,母亲的年龄已长,器官的捐献价值可能已经没有了,所以母亲又打算捐赠遗体。通过与医学院联系,孟女士得知,目前海南的遗体捐赠在供医学研究后无法归还亲属骨灰,但她与兄弟姐妹们早已在父亲树葬时为母亲预留了位置,如果届时无法将母亲的骨灰入葬,他们会感觉心理连个安慰都没有。
市民陈小姐表示,她在外地学习,希望回来后能登记器官捐献志愿。
省红十字会募捐赈济处处长黄捷表示,由于器官捐献是在志愿者身后才发生的,届时会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来判断捐献者的器官是否适合移植,志愿登记仅仅是表达意愿,所以,孟女士随时可登记。此外,在海南,目前尚未出台相关规定来规范捐赠者的骨灰是否归还亲属,接受遗体捐赠用于医学研究的单位,会尊重捐赠者与家属,将遗体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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