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9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湘竹 通讯员 王莉)记者今天(28日)从市纪委获悉,近日,海口市国资委向所管辖的市属各国有企业下发《关于企业违规违纪处理情况上报备案的通知》。通知强调,企业违规违纪处理情况将上报备案。
《通知》要求,各企业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及市委二十一条规定和《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规范公务消费行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执行内控制度、整治“庸懒散奢贪”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对本单位违规违纪情况处理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到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处备案。对不按要求上报违规违纪处理结果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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