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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15家单位接受社会评价 公布群众监督举报电话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05-31 11:37

  我省115家被评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 公开承诺亮清单工作效果请监督

  编者按:

  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的党风政风行风状况,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深刻,最有发言权。按照省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和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对94个省直单位和21个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活动。按要求这115个被评价单位需要就今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目标向社会作公开承诺,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现将115个被评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内容陆续刊登如下,欢迎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为65355979。

  党群工作与综合协调部门(23个)

  1、省纪委(省监察厅)承诺: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对违纪行为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反腐败“铁军”。

  2、省委办公厅承诺:

  作为省委的办事中枢机关,一定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作风养成,切实控制和降低“三公支出”,切实改进调查研究和文风会风,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不断提高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3、省委组织部承诺: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忠实贯彻党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法规,选拔任用好干部,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从严治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建设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党委工作部门。

  4、省委宣传部承诺:

  将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阐释党的改革方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关注民生,讴歌时代英模,凝聚科学发展正能量。加强新闻管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抢占网上主阵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大行动,新建文明生态村934个,完成2028个村庄“万村绿化工程”。启动“海南文化工程”,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实施乡村演艺大舞台建设试点,完成3000艘渔船广播电视“船船通”工程。抵制豪华办晚会和节庆赛事演出。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管好用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跟踪问效。

  5、省委统战部承诺: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统战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省统战工作的职责。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范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团结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投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广泛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努力照顾同盟者利益,切实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贴心朋友。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统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举报电话:65342190,举报邮箱:hnswtzbdw@163.com。

  6、省委政法委承诺: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战斗力;抓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主要任务,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打造平安海南,全面建设法治海南。

  7、省委台办承诺: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省情实际,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资源,抓重点,抓特色,抓典型,抓落实,全面推进琼台农业合作、琼台旅游合作、琼台海洋合作和琼台少数民族交流四大海南对台工作特色;深化保亭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打造琼文化心连心工程,深化澄迈琼台全面战略合作基地建设、打造琼台经济合作手牵手工程;对内强调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承担、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的全省对台系统干部队伍,对外积极有为的推动各市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琼台交流与合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贡献。

  8、省直机关工委承诺:

  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杜绝“吃拿卡要”行为,着力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职责,扎实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服务改革发展的活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财务和资金项目管理,带头推动廉洁机关建设;坚持轻车简从,深入基层调研,健全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畅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并通过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作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9、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诺:

  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和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转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承诺: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提高办会办文质量。厉行节约、力戒奢靡,杜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狠刹吃拿卡要等一切腐败行为。公开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方便群众了解和办理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有关事项限时办结。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研究及时反馈。

  10、省委群众工作部承诺:

  强化宗旨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服务群众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忧愁;坚持效能第一,求真务实,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信访事项终结制度执行,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转变工作思路,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建立网上信访受理制度,不断提高信访件办理速度与效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践行廉洁从政承诺,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省总工会承诺:

  开展“服务农民工年”活动,大力发展农民工会员,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推进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加大困难农民工帮扶力度,促进农民工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全省各级工会筹资1.5亿元为职工办“十件实事”:即开展“送温暖”活动,提高3.9万户建档困难职工户均帮扶标准100元;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1万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解决入学难问题;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组织技能培训讲座1千场,培训职工技能人才3万名;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开通市县12351工会维权热线;开展“文化惠职工”系列活动;为1万名一线职工免费健康体检;帮扶困难劳模,组织劳模疗休养和体检;举办第二届全省职工运动会等。

  12、团省委承诺:

  及时了解青少年思想动态,有效利用微电影、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育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群众路线。畅通与群众沟通交流渠道,常态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工作机制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制度,深入不同群体开展倾听、恳谈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团组织、青年群众的实际问题。勇于担当作为。实施“约谈、督办、通报”工作法,督导重点工作;实现年内小额贷款受益青年1万名;“青春绿化宝岛”植绿2万亩;确保每名注册志愿者年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强化廉政建设。党组一班人率先垂范,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

  13、省妇联承诺: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对新时期妇联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倾情服务,大力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和谐家庭创建,深化“南海明珠”和“妇女之家”品牌工作,不断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杜绝“吃拿卡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帮助妇女排忧解难,真正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14、省文联承诺:

  积极开展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活动,把“爱国、为民、崇德、尚艺”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加强我省文艺工作者文明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提高文艺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条规定,落实各项制度,反对“四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抓好党风政风行风的整改工作,杜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加强省文联财务、公务用车等管理,严格管理“三公经费”,杜绝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违规行为。

  15、省侨联承诺:

  主动服务: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主动听侨言、解侨忧、化侨怨。务实服务:不空想清谈、要实干苦干。创新服务:巩固并不断拓展服务载体,丰富服务手段。规范服务:完善制度,依法依章依规推进工作。高效优质服务:雷厉风行,务求实效。廉洁服务:自律与他律并举,守法守纪守规。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65373593。

  16、省社科联承诺:

  紧密联系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做好服务工作,对申报成立社会组织的,当场受理并反馈意见,符合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认真做好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和课题立项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加大社科普及工作力度,办好“国际旅游岛讲坛”和“琼州学堂”,建设好省级社科研究基地,促进广大群众人文社科素养的不断提高。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增强自律意识,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65319677

  17、省科协承诺:

  切实加强科协自身建设,强化服务理念,提高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勤俭节约各项规定,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密切联系基层和科技工作者,热情为基层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按照“搭建平台、资源共享”的工作思路、“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方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做好科协工作。

  18、省台联承诺: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认真遵守省委省政府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亲情乡情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深化琼台民众交流,积极开拓琼台交流新渠道、新内容、新方式,让更多的台湾基层民众和青年学生了解海南,让更多的海南民众认识台湾;努力建设“台胞之家”,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台胞服务”思想,积极为台胞办实事、做好事,让定居台胞和台商找到家的感觉;坚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台胞呼声,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我们就在身边;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让服务对象感受到我们是一支努力、勤奋、廉洁的队伍。

  19、省残联承诺:

  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反对和纠正“四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贪行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公开办事程序和信息,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效能建设,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廉洁奉公、清正廉明。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服务效能,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

  20、省人大办公厅承诺: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形成国际旅游岛法规架构。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坚持和完善人大“双联系”制度、主任会议成员接访日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深入反对和纠正“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治理“吃拿卡要”。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接受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98-65399393,监督邮箱:srdjjz65399393@163.com。

  21、省政府办公厅承诺:

  改进文风,大力精简会议文件。提高效率,限时办文办事。强化督查,确保省政府所部署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办事。改善服务,建立落实首办责任制。力戒奢靡,降低“三公”支出。廉洁从政,杜绝索拿卡要和一切腐败行为。

  22、省政协办公厅承诺:

  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国政协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建立健全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为政协各参加单位的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调研考察活动,及时反映履职成效和社情民意。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为我省改革发展议政建言。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服务好省政协开展各类协商活动。发挥政协优势,开展特色文化活动,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自身建设,整章建制,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2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诺:

  建立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限时办结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质量。及时向省直机关和服务对象公布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务用车配置,办公用房、固定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机关食堂,会议室、物业管理等事项和各类服务收费标准,机关幼儿园招生等方面信息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情况,接受省直机关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定点设置意见箱,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服务对象意见征求会,收集对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意见,尽职尽责解决干部职工关注的住房及子女入园等热点问题。履行职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保障省直机关正常运转。


  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22个)

  1、省公安厅承诺:

  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神圣使命,不断完善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安打防管控能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警务公开制度,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积极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拓宽服务社会、公众的渠道,优化行政审批和办证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维护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2、省司法厅承诺:

  严格按照“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全面正确履行司法厅各项职责,为海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服务。大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之一的“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项目,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65万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切实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办事,正确执行刑罚,加强戒毒执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3、省审计厅承诺:

  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对财政预算执行、涉农资金、重点工程项目、三公经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等进行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尖兵利剑作用。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揭露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公开审计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程序、审计内容,按照《审计结果公开办法》规定,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审计人员不得利用审计权力和审计影响力为自己和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省国家税务局承诺: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落实海南国税“三禁、十严、八十八不准”,坚持不懈地整治庸懒散奢贪,杜绝“吃拿卡要”;我们将全面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等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信息;我们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海南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我们将诚信服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海南国税主动作出的55项纳税服务公开承诺,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经济、高效的纳税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我们将公正执法,依法依规办理涉税审批事项,坚决遏制“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的发生。

  5、省地方税务局承诺:

  精简行政审批,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在全省推广“先办后审”办税模式。建立和实行权力清单制度,编制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公开执法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办税;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避免重复检查。提速政策服务、咨询受理、投诉处理、税务登记办理,全面推行基础服务“同城通办”,完善网上办税平台建设,推行纳税人涉税风险提示服务,开通省政府重点项目和大企业办税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办税资料、避免重复报送,减轻表单填写负担,推行免填单和预填单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整顿税收秩序,构建六大税收体系,努力实现税收现代化。

  6、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

  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注册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网上登记,限时办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企业登记、变更、年报、注销等业务实行“零收费”。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消费者投诉相关部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坚决查处“四风”突出问题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决不姑息。我局举报电话:0898-66754766,欢迎大家监督。

  7、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诺:

  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接受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作风的全面监督。在门户网站公布质监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质监工作职权项目,业务工作办事流程、时限、基本要求等信息,为群众提供网上查询、业务咨询、政务信息公开等便捷服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严惩腐败行为,形成质监系统工作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建立社会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制度。公开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救济渠道、执法监督投诉方式,防止枉法情况的发生。(举报投诉电话:65396479)

  8、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诺:

  将以2014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为新起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抓实干,落实责任,敢于担当,严格监管,廉洁执法,狠抓预防,坚守生命红线,为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批评监督!监督电话:65366898

  9、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诺:

  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压缩4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26%的事项审批时限提速50%。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在全省推行统一的、严格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规范。在省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巡回抽检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研判食品安全状况,向社会公布问题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名单,依法对违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严管理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实行最严肃的问责。

  10、海口海关承诺:

  依法履行进出境监管职能,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全力支持海南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重大改革项目发展,促进海南“海洋强省”、“绿色崛起”。优化通关模式,深入推行货物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简化海关审批手续,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多渠道依法依规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执行首问负责制和24小时预约通关,提升“12360”热线服务水平。认真尽职履责,坚持公正、规范、文明、高效执法,加强权力运行监控,规范作业流程,确保执法统一。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认真受理办理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11、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诺: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廉洁型政府”、“效能型政府”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持续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坚持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检验检疫相关信息;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为;保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切实履行承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守公正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为此,我们将不断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在提高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上下功夫、在严格执行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上下功夫、在积极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地方特色经济发展上下功夫。

  12、海南海事局承诺:

  持续优化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举措,公开海事政务服务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办理政务。24小时办理口岸查验、船舶签证等业务,紧急事项可提前电话预约办理。对偏远地区渡工培训考试发证上门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许可办结时间比法定办结时限平均缩短50%。政务大厅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设置政务咨询岗和咨询电话(68626559),及时答疑解惑。严格执行海事政风建设廉政规定,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对违反承诺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98-68626039、68626099

  13、省邮政管理局承诺:

  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这条主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受理群众申请事项,畅通群众投诉申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依规行政,公正文明执法,为民务实清廉,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认真履行职责,注重稳态势转方式,注重调结构提质效,注重转职能惠民生,为全面建设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具有国际旅游岛特色的现代邮政业努力奋斗。

  14、省通信管理局承诺:全面贯彻落实省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全力服务海南绿色崛起。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全面公开行政职权事项,做到热情服务、及时办结。推动电信资费进一步下降。加大垃圾短信治理力度,认真办理用户反映的电信服务问题,不断提升电信服务质量。全面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和行政效率。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提高通信监管工作透明度。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及电信服务中存在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反馈查办结果。

  15、省烟草专卖局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扎实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做到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公开。依法依规履职,加强效能建设,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明,杜绝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及时反馈、作出承诺,兑现承诺并公开承诺办理结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公正文明执法,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16、省高级人民法院承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有效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纪律教育,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为民服务意识,文明办案。畅通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法院党风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及时反馈。

  17、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十个不准”、“五个严禁”等有关规定,持续纠正“四风”,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行阳光司法。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消除群众诉讼障碍。提高审判质效,不拖延办案,不超审限办案。严守审判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依法公正廉洁办案。畅通信访渠道,对涉法涉诉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复,有错必纠。

  18、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承诺: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牢记为民宗旨,公正司法,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等相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吃请,不收礼,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强司法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19、海口海事法院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庸懒散奢贪”等问题,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司法廉洁。认真履行海事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判、执行各类案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行阳光司法。提升审判质效,严格审限管理,杜绝超审限办案。严守审判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办案。畅通信访渠道,对涉法涉诉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复,有错必纠。

  20、省人民检察院承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项目建设、国土资源、生态环保和涉农惠民等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完善检察服务民生热线、12309举报电话,实行涉检信访事项网上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着力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集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全程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21、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承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项目建设、国土资源、生态环保和涉农惠民等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完善实行涉检信访事项网上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着力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整改措施。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纠正“四风”,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全程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22、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省委“二十条”以及省院“十条”等有关规定。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杜绝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等违法办案行为;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公车私用。改进调查研究,紧扣检察业务;改进会风,坚持务实高效;改进文风,力求简洁精炼。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开通二分院门户网站,接受各界监督;规范案件管理,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强化办案透明度。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诚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们的监督。监督电话:0898-23881791


  经济与社会管理部门(29个)

  1、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诺: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我委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省重点项目的执行和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实行首问负责制,项目受理窗口实行受理、督办、回告“一站式”服务,做到“一次告知、限时办理”。推行政务公开。对项目审批、项目资金下达、规划编制等事项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向社会通报经济运行、重大项目进展以及发展改革政策措施。提高服务质量。项目前期做到前瞻性建议,政策性指导;项目审批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对重大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做到动态跟踪,督促协调,优质服务。依法廉洁从政。强化自律意识,杜绝“吃拿卡要”,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建设勤政廉洁服务型机关。

  2、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承诺: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纠正“四风”、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严控廉政风险,杜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现象;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效能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积极向群众征集意见,畅通群众投诉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3、省农业厅承诺:规范政务审批,加大“三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高效行政,按时办结各项审批事项,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强农资市场打假力度,坚决查处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抓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把惠农资金用到实处;加强廉洁行政,用文明的服务形象、优质的服务态度让群众满意。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坚决整治“庸懒散奢贪”,努力像抓经济一样抓好作风建设,树立创新务实拼搏争优的工信团队形象;深入推进改革,以优质的服务和拼搏争优的精神,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快速发展;简化审批和办事流程,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坚持政务公开,主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各类事项信息,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打造阳光政府;坚持廉洁从政,在专项资金使用、公务消费等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严密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反馈,并兑现公开承诺。

  5、省财政厅承诺: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内容外,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全部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细化“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在省本级已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的基础上,指导市县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改进专项资金管理。推进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清理规范部门管理的各项专项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全面推进乡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大财政专户管理和整改力度。强化财政事项审批。除涉密项目外,现有审批事项及其设立依据、共同实施审批的部门、审批对象等信息通过网站、电子触摸屏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加强财政信息发布。加强对财政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组织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强化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6、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诺:履行工作职能,服务社会民生。构建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为海南发展提供保障。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开展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网上公开工作,推行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创建优质高效窗口。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严肃党纪政纪,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及时核查举报和投诉情况。加强廉政建设,培树良好形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造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队伍。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653148197、省教育厅承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综合改革,按照我省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逐项落实2014年改革任务。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庸懒散奢贪”。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坚决整治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招生监管工作,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依法行政,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改进服务态度。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防范教育系统违法违纪行为。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厅的工作进行监督。信访举报电话:65324535、65376180。

  8、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承诺: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完善机关工作运行程序,规范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形成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限时办结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做到公平、公正、严格、合法;继续用好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全力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村、街道文化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船船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等文化惠民工作;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省卫生厅承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做到令行禁止。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查找和纠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必须按照规则和程序办理,民主讨论,集体研究决定。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办事,不利用职权牟取私利,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利用本人影响牟取私利。抓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努力减轻患者负担。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广告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和医疗秩序。

  10、省民政厅承诺: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创建“亲情服务,满意民政”服务品牌。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民政。多渠道向社会公开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推进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产品。坚持廉洁从政,忠实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回应群众期盼,兑现公开承诺。力求民政投诉结案率和满意率达100%。监督电话:65300153投诉信箱:mzrs0528@163.com11、省民族宗教委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全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处理和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及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奉公,清正廉明。

  1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诺:以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不断提升海南城乡科学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城乡风貌,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14、省交通运输厅承诺: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琼中至五指山至乐东高速公路、铺前大桥开工建设;指导相关市县做好环岛滨海旅游公路前期工作;硬化乡村及垦区公路450公里。继续推进惠民利民工程建设。开展“平安桥·幸福路”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前期工作;继续推进县道砂土路改建工程,年内建成400公里;完成100个农村客运候车亭建设。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落实“绿色通道”惠民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高效、安全、畅通;强化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将高速公路超限率控制在5%以内。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庸懒散奢贪”。

  15、省商务厅承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树立“商务为民”良好形象;认真受理办理企业、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做到件件有回复;全面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资金分配的法定依据、工作程序等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争取年底前实现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可在互联网申报和审批;加大对招商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促进项目早日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推进惠民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和城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抓好生猪活体储备和冻肉储备,保障市场供应。推进肉菜流通追溯项目建设,加强肉菜流通监管。监督电话:65238385,投诉邮箱:DOFCOM_XF@163.COM16、省科技厅承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依法办事、高效办事、文明办事、廉洁办事;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地向广大科技人员和社会公开;认真履行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职能,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推进我省科技事业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在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挥霍公款等行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积极完成科技惠民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科技服务;深化科技管理改革,不断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17、省海洋与渔业厅承诺:加强海域、海岛、海岸生态修复整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西部渔港建设,进一步完善渔业基础设施。切实抓好全省渔船普查工作,实现渔船数据管理,落实涉渔惠民政策,切实维护渔民利益。实施渔船更新改造,组建远洋捕捞船队。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1.85万亩,进一步扶持深水网箱养殖。编制海南省热带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行动计划,启动热带水产苗种产业带建设,推动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型升级。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海洋渔业执法。下大力气纠正渔业船舶检验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以点带面,清除本行业中的不良风气。完善投诉举报系统,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畅通群众投诉反映渠道。

  18、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承诺:坚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从严从紧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全力做好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服务保障工作,并策划实施百姓代表等海南主题活动。加强对市县外事侨务工作指导,积极推进“三个基地一个示范区”建设,丰富地方外事侨务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的手段和方式,拓展外事侨务为民惠民的领域和渠道。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打造“接地气”的海外民生工程。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和纠正“四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实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各类因公出国(境)证件5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

  19省水务厅承诺:遵纪守法,清正廉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依法行政。牢记宗旨,尽责履职。弘扬“献身、负责、求实”水利行业精神,突出“防风防汛、抗旱减灾”,建设平安水务;突出“亲民惠民、改善民生”,建设民生水务,切实解决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坚守“三条红线”,建设水生态文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在现有13个水务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再下放25%审批事项,使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进一步打造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部门。

  20、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依法及时、主动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人口计生信息,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诊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做好初婚初育夫妇结婚证与生育服务证同时发放;落实便民办证各项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履职尽责,抓好落实,确保全年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1、省林业厅承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中央的各禁令,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所有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权力清单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廉洁高效。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做到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不良风气,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认真履行林业部门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监督举报电话:0898-65311595,0898-65340182,举报电子邮箱:hnslyt206@163.com22、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承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杜绝“吃、拿、卡、要”现象,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持续纠正“四风”问题,树立国资国企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坚持党务政务厂务公开,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严格廉洁从政,恪守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认真落实责任制,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严格责任追究,加强问责力度。监督电话:0898-68689580。

  23、省农垦总局承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二十条规定”;从严整治“四风”。落实整改群众提出的20条意见建议。推进党务政务场务公开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效能建设,推进农垦一体化改革,简化审批和办事流程,落实行政问责制,坚持为民办实事,完成垦区6207套职工危房改造任务,2.4万人安全饮水项目建设和200公里公路改造任务。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推进各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有错必改,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案必果。认真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24、省统计局承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好统计职能,提高统计执行力,打造一流队伍;千方百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坚决惩治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推进统计改革和创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及时、准确、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主动开展统计分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统计调研,查问题、找规律、提建议,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把好脉、服好务,当好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现代服务型统计,以多种形式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做好统计数据的释疑解读,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统计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中的作用。

  25、省扶贫办承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完成6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任务和64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现全省农村减少贫困人口9万人的目标。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做到廉洁从政;对扶贫项目安排、办事流程、扶贫政策等及时向社会公开,让权力晒在“阳光下”。落实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政策,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做到执政为民;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98-65332387。

  26、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承诺: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宗旨,改进工作作风,把“公开、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作为工作准则,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推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瘦身”“提速”;创新服务方式,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规范化审批和标准化审批;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审批信息共享,建设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高资源配置效益;推行“三集中”改革模式的“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口”办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信息化最大限度覆盖审批和招投标全过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让企业和群众满意,让投资者满意。

  27、省地震局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切实纠正“四风”存在的问题。公开防震减灾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地震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理结果等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推进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工作,及时、高效办结地震行政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防震减灾工作问题及时研究并反馈。认真施行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简化地震行政审批和办事流程。监督电话:0898-6523373828、省气象局承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情况;主动向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信息;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提供气象服务;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编制廉政风险防控图,杜绝公款挥霍浪费问题;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研究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办理并回复群众投诉事项;立足本部门职责,积极主动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气象预报、情报服务,不断扩大预警气象信息覆盖面,提高气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当好防灾减灾的气象参谋。

  29、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承诺: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积极主动为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将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发挥测绘地理信息基础先行作用。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水平,加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天地图·海南”节点建设、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将测绘成果广泛应用于各级政府决策、人民生活服务与救急应急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强化测绘成果质量监督,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保证各项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审批服务承诺的落实兑现。


  公共服务单位(20个)

  1、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承诺: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发挥金融主渠道作用,助力国际旅游岛建设,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全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全省的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支柱产业、特色经济、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本外币一体化的金融支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公众提供文明、优质、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建设老百姓最满意的银行。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公约》,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以“工于至诚,行以致远”企业文化为核心,打造廉洁高效的企业形象。

  2、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承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海南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从严治行,全力打造清廉农行、平安农行、和谐农行。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公约》,维护正常、健康的金融秩序。继续秉持“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努力践行“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企业信誉和客户正当权益。切实履行“面向‘三农’、服务城乡”的历史使命,推进金融惠农富农强农。优化信贷投放,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和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力度,服务好实体经济。建设学习型银行,高效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助力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3、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承诺:发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优势,积极支持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加大授信力度,创新产品,提高效率,积极支持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持续创建“海南最佳服务银行”,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加强营业网点建设,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高员工技能,规范服务行为,公平合理收费,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从严治行,廉政高效。努力构建严密的内控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范风险;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专业队伍,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4、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承诺:认真践行建行服务理念,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和五项服务承诺,完善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服务品质,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高效、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紧紧围绕海南发展战略,优化信贷投放,积极为区域内的支柱产业、实体经济、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小微企业等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相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坚持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不搞不正当竞争,不违规收费,切实维护客户正当权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廉责任制;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严肃问责,从严治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海南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

  5、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承诺:充分发挥综合化金融服务优势,多渠道支持海南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大力倡导和践行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大力加强行风建设,打造海南最佳服务银行品牌。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承诺:严格执行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杜绝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问题。全力支持海南经济发展和服务“三农”;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人及私营业主融资需求。遵循银监会服务收费“四原则”,杜绝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收费等问题,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银监会“四公开”要求,杜绝隐瞒;公开业务办理流程,方便企业和公众查询,提高服务效率。加强网点建设,改善窗口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规范化程度;主动向客户提示产品风险,不误导销售产品、不泄露客户信息。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严肃查处各类从业人员违法、违规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进行监督。服务咨询、举报电话:955807、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承诺:公开收费标准,减免39项国家规定收费,收费最低。实行“阳光信贷”,杜绝“吃拿卡要”。不喝客户一口水、不抽客户一支烟、不拿客户一分钱。每个行政村设立2个便民服务点,每个乡镇、农场自助银行或自助设备全覆盖,免费开通手机银行“短信通”,并广泛应用到民生各领域。全年将投放小额贷款24.5亿元,让25万农户受惠。支持小微企业2000家,41亿元,“两个”不低于(不低于当年平均增速和同期增量)。投诉服务24小时热线96588,有投诉“吃拿卡要”行为,给予举报人10倍奖励。合理化建议,给予重奖。

  8、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承诺:合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全方位提供标准化的财险各种保险产品及服务,最大限度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诚信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展业,履行好投保提示义务,全面如实告知保险产品与条款内容,绝不误导消费者,充分尊重消费者意愿,不以任何形式进行强制销售。便捷理赔。农险:实现理赔“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并及时在适当范围公示赔付结果。车险:一是实现全国通保通赔。二是车险客户发生保险事故后,经我司理赔人员现场查勘,并确认“不涉及人伤、物损且责任明确的单方或双方事故”的案件,可享受我司提供的“免填单证、免事故证明”的双免服务。

  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承诺:严格履行保险合同,积极承担社会和企业责任,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理财、健康、教育、养老、意外等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保险需求。为客户提供95519电话24小时服务、网络服务、短信服务及销售人员上门服务。主动接受客户监督,用心听取意见;为客户提供长期寿险新单100%回访服务,维护客户权益。及时、快速为客户办理业务;对于不能当时解答的咨询或投诉,在2个工作日以内向客户反馈进展情况或处理意见。为客户提供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服务。资料齐全、无需调查的案件,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核定;在全国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异地理赔服务。尊重客户个人隐私,对客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1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承诺:贯彻落实琼廉〔2014〕1号文件精神,加强公司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履行“每一滴油都是承诺”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油品质量升级和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落实“碧水蓝天”工程,为海南科学发展和绿色崛起,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作更大贡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为顾客提供质优量足的产品。保证安全便捷。营造舒适干净的消费环境。提供热情规范的超值服务。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510598895105888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销售分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央企“政治、经济、社会”三大责任,郑重承诺:企业经营理念: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工作思路:安全第一,环保优先、质量至上、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牢固树立“不要带血的利润和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不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利润和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不要质次价高、缺斤短两的利润和发展,坚持诚信为本,顾客至上,质量至上。助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服务承诺:一卡在手、全国加油。

  12、中国电信海南公司承诺:一张账单,明白消费。账单中费用信息、账户信息、积分信息清晰明了,套餐外费用详细展示。一键接入,便捷沟通。10000号提供人工热线服务;10001号提供语音自助服务;96999提供商企客户专享服务;网厅、掌厅提供电子渠道服务;QQ客服、天翼客服、易信微信客服提供智能服务。一站服务,快速响应。营业厅服务一台清;政企客户服务一点业务咨询、一点业务受理、一点技术支持、一点故障申告。一点查询,自主订退。网厅、掌厅、短信均可查询手机增值业务订购状态,订退自如。一声提醒,温馨关怀。流量提醒、余额提醒、定期提醒等提醒服务统一规范。

  13、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承诺:将秉承“客户为根、服务为本”的服务理念,紧扣纠正“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的主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意识,积极履行企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以客户感知和客户利益保护为工作出发点,加强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透明度,进一步畅通客户沟通渠道,对侵害客户利益的问题“零容忍”,本着“当服务质量与公司发展速度发生矛盾时,毫不犹豫保证服务质量;当企业利益与客户利益发生矛盾时,毫不犹豫保护客户利益”的“两个毫不犹豫”原则予以整改,绝不拖延。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劲头,推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14、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承诺: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是海南联通公司永恒的目标。承诺6项服务保障措施,即:“消费提醒及时准确、宽带服务限时完成、增值业务定制确认、客户信息安全保密、客户投诉限时办结、话费误差双倍返还”,积极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让客户获得更加便利实惠满意的通信服务。

  15、省邮政公司承诺:认真履行邮政普遍服务职责,一如既往办好信件、印刷品、普通包裹和汇兑普遍服务业务,办好邮政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义务兵信函、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维护邮政用户的合法消费权益,坚持公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用邮资费标准、服务投诉渠道和赔偿标准,公开对外服务岗位职责。大力推进便民服务工作,全年新建邮政便民服务站566家,新增邮政社区委办代投点50个,配合政府部门完成2014年全省村邮站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海南邮政整体服务水平,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整改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我省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先行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16、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全心全意为乘客创造最优秀的服务,希望乘客在每一次旅行中享受安全、舒适和便利的同时,都可以欣喜地感受全方位无缝隙的超值服务,并体会公司的“安全正点、东方优雅、创新激情、团队协作、平等仁爱”的海航SMILE服务精神。公司倡导“以客为亲”,致力于打造顾客首选航空公司,并一直在为此而努力。但有时,公司的航班有可能会受到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给乘客的旅行造成不便,然而无论受到何种因素影响,公司都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公司始终以乘客的需求为导向,以安全正点为基础,全心全意为乘客提供最佳服务体验,让乘客感受无限飞行乐趣。

  17、海南电网公司承诺: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99.9%、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8%,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99.5%、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2%。计划停电、限电,提前通知或公告。不随意对居民生活拉闸停电。故障停电后,城市地区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平均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城市地区抢修到达现场后恢复供电平均时间4小时,农村地区5小时。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低压客户、高压单电源和高压双电源客户分别不超过3个、7个、15个和30个工作日。装表接电期限:居民客户、低压和高压客户分别不超过3个、5个、7个工作日。欠费停电的客户缴清电费后,当日复电。客户在营业厅平均等候时间不超过15分钟。95598供电服务热线20秒接通率超过90%。每年举办100期节能服务培训班、为1000家大客户提供节能诊断。

  18、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大力弘扬“安全优质、兴路强国”的新时期铁路精神,牢固树立“以服务为宗旨、让旅客货主满意”的理念,积极打造粤海铁路“安全”品牌、“服务”品牌、“形象”品牌、“诚信”品牌、“和谐”品牌,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条安全、快捷、舒适、便利的运输通道,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19、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坚持诚实守信、明码实价,公开涉及旅客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收费标准、服务流程等,让旅客明白消费;设立客户服务热线,开展站长接待日活动,积极与旅客沟通联系,对旅客的咨询、投诉处理率100%。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完善车站配套服务设施,营造舒适的乘候车环境;建设“掌上客运”平台,多渠道方便旅客购票;在客运高峰期,合理安排运力,及时运送旅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对社会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迅速调查落实,严肃查处。

  20、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全省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进行公开承诺并认真履行,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对外服务承诺制度。置换通气业务公开承诺48小时内上门服务;安装、改管业务公开承诺2个工作日上门设计;维修业务公开承诺48小时内上门维修并等候联系。全力提高服务质量,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县政府与开发区管委会(21个)

  1、海口市人民政府承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监督机关作用;坚决整治“庸懒散奢贪”行为和“蛮横硬”现象,构建为民务实清廉政府。优化机构改革,统筹抓好职能调整;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推进强区扩权,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监管清单”制度;改进服务方式,网上审批覆盖率达60%以上,行政审批再提速15%以上。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70%新增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办好8个方面18件民生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监督电话:66834999。

  2、三亚市人民政府承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现象,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改进行政审批服务,力争今年内50%的审批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行政监督,做到行政程序向社会公开,行政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千方百计促进居民增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3、三沙市人民政府承诺: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加强透明行政,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信息;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推进力度,着力解决交通、教育、医疗、居住、环境保护等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搞好廉政建设,加强内部管理监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防范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干部、职工的作风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信访举报电话:66775197。

  4、儋州市人民政府承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主体责任,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立民情台账制度,将解决群众诉求事项纳入社会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依托儋州政务网、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着力稳增长、转方式、抓改革、惠民生、强管理、保稳定,全力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不折不扣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10项承诺事项。

  5、琼海市人民政府承诺: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纠正“四风”、反对腐败为重点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和电子效能管理系统建设,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简政放权,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府效能。推进源头治理、制度防腐,压减公用经费的10%全部用于民生、基层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水平,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正、有效运行。不断改善民生,加大民生领域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投入,把琼海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幸福感不断增强作为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

  6、文昌市人民政府承诺: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及市委、市政府三十四条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活动,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公款消费。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践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办事拖拉、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的衙门习气。积极促进各类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着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平稳,办好2014年17项目为民办实事。

  7、万宁市人民政府承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进一步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发生,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市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审批职能部门办事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深入推进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严禁推诿扯皮。深化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及时反馈。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以及惠农资金等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8、东方市人民政府承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创建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制度,增强约束力,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查必到人、查必到位、快查快结。对违反承诺的机关干部给予责任追究,切实维护政府机关良好形象。

  9、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承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反对“四风”现象。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好政府网站,着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按照“深化改革年”部署,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消费和一般性开支,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制度,从源头和制度上预防腐败。强化信用意识,做到重诺守信,对已承诺的事情认真履行,切实兑现承诺事项,提高政府信誉度。监督电话:0898-86622436。

  10、乐东县人民政府承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整治“庸懒散奢贪”等影响发展环境和行业形象的不良行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大力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电话:85523295。

  11、澄迈县人民政府承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继续整治“庸懒散奢贪”,构建防控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反对和纠正“四风”,着力整治“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多途径、全方位向社会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事项,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并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主动、及时、高效为民服务,坚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超时默认、“马上办”绿色通道受理容缺预审等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优化发展投资环境。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8+2"民生工程,高质量完成我县2014年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

  12、临高县人民政府承诺:按照201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民办十件实事”。继续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二十三条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庸懒散奢贪”,严肃整治“四风”现象和问题。简化审批和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13、定安县人民政府承诺:坚持均衡发展,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提升“一镇三校”办学水平,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参保工作,力争达到全面覆盖。加快推进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龙门、永丰、富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65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施中部农民增收计划,开展“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活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力争各项补贴达1.55亿元以上。深入开展“文明大行动”,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监督电话:6383988514、屯昌县人民政府承诺:在作风建设方面,做到“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在信息公开方面,做到“严格依法、内容真实、及时便民”。在履职尽责方面,做到“简流程、提质效、促发展”。在清正廉洁方面,做到“慎用权、操守严、保廉洁”。在履行承诺方面,做到“信守承诺、务实高效、廉洁自律”。在改善民生方面,做到“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

  15、陵水县人民政府承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四风”问题,努力建设清廉服务型政府。通过开展科学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政府管理,按照“六个一”工作机制,推进“五纵三横”等10个重点项目建设。以民生为重点,确保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等10个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造美丽陵水。深入开展“美丽陵水·清洁乡村”活动,推行卫生市场化管理机制,继续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建设县城南门岭公园。加大医疗卫生、农业农村、文化惠民、教育、便民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创建一批基层平安建设示范点;改进征地拆迁和用地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监督电话:0898-83322315。

  16、昌江县人民政府承诺:深入落实中央八条、省委二十条和县委十八条规定,切实解决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今年实施的75个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改进行政审批服务,力争今年内网上审批覆盖60%以上,行政审批提速20%以上。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行政监督,做到行政程序向社会公开,行政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提高政府效能。安排民生支出预算资金19.6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4%。千方百计促进居民增收,继续办好十大民生实事,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7、保亭县人民政府承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和公信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行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兑现承诺并公开承诺办理结果。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抓好保亭县2014年为民办实事10个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8、琼中县人民政府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省二十条和县二十二条规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和减少会议。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就业岗位;启动学生阳光餐饮工程;提高城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集体伙食人员补助标准;新增县城两个社区居家养老社区;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新开通城市公交线路,投入运营出租车;新增“菜篮子”基地和平价蔬菜直供直销网点。

  19、白沙县人民政府承诺:严格执行廉政相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存在问题。大力推行阳光政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大项目建设,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各单位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坚决落实2014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监督电话:27723134。

  20、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诺: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国家和省关于洋浦开发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政务公开,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完善网络在线服务功能,方便企业和居民办事;确保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严肃惩处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慵懒散奢贪”等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做好各项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推动改进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21、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承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继续整治“庸懒散奢贪”,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推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机制,实行“特事特办、限时快办、主动协办”等服务措施。对涉及群众、企业利益的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媒介,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农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加强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确保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严格执行经费开支、“三公”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章制度,杜绝公款吃喝,节俭办会、办文、办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严禁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监督电话:0898-833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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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王丽娜] [编辑:冯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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