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北京市纪委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称“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因涉嫌严重违纪而接受组织调查。
这并非5月以来首起交管部门公职人员“落马”。
5月1日,《广州日报》报道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汕尾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法院裁判文书和公开报道发现,交管部门官员的“落马”除了缘于常见的项目采购腐败外,多与交管局牌照发放、查处交通事故、驾照考试等职能范围相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认为,权力和资源的话语权和支配权都有转化成腐败的可能,再小的权力也不例外。因此,需要引入竞争开放与社会监督,构建权力合理运行的体制与机制。
祸起摇号
宋建国曾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任职,2007年被调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任局长。2012年12月6日就有媒体报道,时任北京交管局局长的宋建国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被调查的原因是在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
其时,社会各界对北京购车摇号难题怨声四起,不乏“花钱买指标”的传闻。有关宋的消息披露几天后,就被“平安北京”微博辟谣为“消息不属实”。随后,一切不了了之。
公安部官网信息显示,交管局的职能在于研究拟定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构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指导地方公安机关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组织和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机动车连安全检验、牌照发放等。
交管局是公安部下属二级局,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机关。同理,地方交管局为地方公安厅(局)二级单位,负责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机动车安全检验、牌照发放等工作。
购车摇号的紧张滋生了权钱交易的温床,北京市规定,每年发放机动车牌照24万个,平均每月2万个。至2012年11月下旬,申请摇号总人数已经突破120万人,摇号中签率已降至67∶1,再创新低。
宋建国最近一次出现的时间仍停留在2012年10月28日,是他参加了北京市车管综合服务中心揭牌仪式。
多事的交管系统
案发于2013年的石家庄交管局车管所第三分所“窝案”则为又一在驾照考试中的典型腐败案例。
这一窝案中,石家庄交管局车管所第三分所的原7名公职人员被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构成受贿罪,并获刑。
其中,石家庄交管局车管所第三分所原所长刘文胜,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律文书显示,在2009年10月到2013年春节期间,刘文胜先后收受40余所驾校人员的贿赂。包括在驾校申请加考、申报和验收驾校新建考试场所、增加外地学员指标等事务中的“照顾”,共计181万余元。
除了驾驶人资格考试、驾校、车管所这一“链条”外,腐败还滋生于消除违章的“交易”当中。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阅而发现,交管系统的腐败形式多样,主角并不限于高官,甚至是小小警员。
今年5月,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原警员朱非受贿罪经过了二审。文书显示,朱非利用车管所工作,为请托人处理电子警察违章纪录而触犯刑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2011年到2012年6月间,朱非利用该局交通违法处理和驾驶证管理电子系统的漏洞,冒用、借用和购买他人驾驶证信息,为请托人要求处理的车辆消除电子警察违章纪录,同时,收取代办人邓某等人的钱财共40.8万余元。在多位请托人中,还包括武汉市交管局事故处的工作人员方某。
项目招标亦是黑洞
尽管《招投标法》已实施多年,但项目招投标领域的腐败仍在高发,在交管局系统亦不例外。
曾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就“落马”于项目招标上。
2013年6月5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隋亚刚在历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称北京市交管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管局科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通科研所副所长、所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多家企业承揽交管局工程项目,收受款物价值共计118万元。
伴随隋亚刚一案中所涉及的北京博瑞巨龙电脑技术有限公司作另案处理,关于隋亚刚如何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承揽项目的行为已近清晰。
该公司其原法定代表人沈某(另案处理)透露,在给了隋亚刚贿款后,隋亚刚提前向他透露了北京市交管局的技术、资金规划,相关项目的关键数据、参数、技术要求等,还透露了公司参与特定项目规划的可行性,从而帮助其公司承揽了北京市交管局的大量工程项目。
与此同时,博瑞公司副总经理证实,1998年至2011年,博瑞公司与北京市交管局签订了100多份合同。
在这期间,隋亚刚提前将北京市交管局有关技术需求和相应的数据提供给博瑞公司。因隋亚刚的帮助,博瑞公司取得了竞争优势,增加了中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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