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10点30分,一年轻女子在武汉地铁4号线列车上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身边其他乘客逐个索要钱财,引起乘客骚动;随后,两名英勇的乘客徒手将刀夺下、并制服了该女子。就在大家为这两名乘客的勇敢之举赞叹不已的同时,车站的监控录像却记录下了另外一幕:一名穿着蓝色上衣、碎花短裙的女子乘乱将别人的手提包拎走,不知去向,这包属于一名从江西南昌来武汉转火车的乘客,包内装有现金1.1万元。
警方发微博寻找“蓝花裙”
昨天下午2点18分,武汉市公安局轨道分局黄金口派出所官方微博“@武汉平安4号线”发文称,5月30日,在地铁4号线内,女子持刀抢劫案件发生时,一男子不慎将一个咖啡色的手提包遗失;通过调查取证相关视频,警方已经初步确定该男子遗失的手提包被一中年女子拎走。与此同时,该微博呼吁视频截图中的女子主动与警方联系,配合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从黄金口派出所相关负责人那里了解到:5月30日,事发后不久,有一湖南籍葛姓男子找到派出所,称女子掏出水果刀后,引起了车上乘客的慌乱,车到梅苑站后,男子无暇顾及随身携带的行李,随其他乘客一同逃下列车,不料,待他再次回到车厢中时,自己的手提包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了。据了解,手提包内除了有身份证、驾驶证等重要证件外,还有现金1.1万元。
“蓝花裙”三次摔倒仍不放手
5月31日,端午节小长假第一天,地铁武昌火车站驻站民警蔡秀娟仍然坚守在岗位上。接到葛先生反映的情况后,蔡秀娟主动提出端午节加班查看监控视频。
在接连3天反反复复地查看了地铁武昌火车站、梅苑站40多个监控摄像头的相关录像资料后,一个看似普通的镜头引起了蔡秀娟的注意。
事发当天,10点36分,列车到达梅苑车站,车门打开后,车厢内的乘客蜂拥跑出,过程中,有一名女子在5米不到的距离里先后跌倒了3次。视频中,这名女子对手中的手提包显得十分“执着”:3次摔倒后手提包也掉了3次,但她不顾被其他乘客踩到的风险,屡屡伸手将手提包拽回手中。
“这个人看样子摔得并不轻,但是怎么不见她来所里呢?”蔡秀娟心中生出了一个疑问。
当天事情发生后,先后有5名乘客找到派出所:他们在混乱中跌倒,手脚被擦伤,希望地铁方面能够赔偿医药费,可眼下这名女子,摔得并不轻,却始终没来派出所讨说法,警察的直觉使得她将注意力额外多地放在了这名女子身上。这个包会不会是她捡来的?
为了验证自己的直觉,蔡秀娟选择了回放武昌站起始站的录像,她想从茫茫人海里找出这个“碎花裙”女子登车时的状态。在一遍遍反复耐心地追寻中,蔡秀娟终于找到了答案:从地铁武昌火车站进站时,该女子手中除了有一把蓝色折叠伞、一个红盖水瓶和一个黑色双肩包外,再无他物;而10点38分,女子从梅苑地铁站走出闸机时,同样的随身装备下,她左手里却多了一个男士提包。
失主愿意原谅“蓝花裙”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手提包的失主葛先生,在电话中,葛先生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
5月30日10点30分左右,葛先生从地铁武昌火车站上车,随后,他在列车第二节车厢找到一个空位后坐下。不久后,他突然看到后一节车厢有乘客匆匆地跑到了自己所在的车厢,其间,还听到有乘客在喊:“那个人拿着刀子,快点跑。”
葛先生说,因为当时自己正在玩手机,放在膝盖上的手提包被其他乘客撞到了地上。为了捡包,他被撞倒在地,手上、腿上被多处踩伤;为了逃命,他放弃了继续找包。
10点37分,葛先生匆匆忙忙地随其他乘客一同从列车上下来,无暇顾及还在车厢中的手提包和行李箱。
“我下车以后看到好像没有什么事情了,就回到车上,车上散落着好几个背包、挎包,唯独没有我的手提包。”葛先生说。
葛先生今年33岁,老家在湖南岳阳,一直在江西南昌工作,在工地上主要负责挖坑、搬树苗,辛辛苦苦一天只能赚到100元左右。葛先生说,由于儿子上学开销很大,有时为了每天多赚几十元,常常在工地上连续工作15个小时不停歇。
“我就是农民工,我赚钱真的很不容易。要是我上车不玩手机就好了……”葛先生在电话中不停感叹。
他说,自己身上之所以带着大量现金,是因为他不仅要把父母亲的生活费带回家,还要参加妹夫儿子的周岁庆典,自己10岁的儿子一个多月前就嚷着要葛先生回家陪过“儿童节”。
手提包丢失后,葛先生找到派出所的时候,身上除了一部手机,只剩下不到10元现金了。
“这些钱就是我全部的积蓄,现在积蓄没了,我还回去干嘛呢?”懊恼中,葛先生决定返回南昌。6月1日,葛先生找到自己在武汉工作的表哥,买了一张回南昌的车票,带着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和轨道分局黄金口派出所副所长胡立新借给自己的100元路费,搭火车回到南昌。
事情发生后,葛先生因为怕年老的父母亲担心,所以一直不敢跟父母说钱丢了,只是说临时有事回不来。
“端午节都不回来!”在母亲的逼问下,葛先生最终把事情和盘托出,这事让老人家几个晚上都没有睡好觉。
当被问及如果“蓝花裙”送还自己的手提包,葛先生会不会原谅她时,葛先生说:“我会原谅她,只要她下次不要再这样做就好了。”
“蓝花裙”熟悉梅苑地铁站
昨天,记者和派出所民警一同查看了5月30日上午地铁站内的监控录像。
10点28分,这名穿着碎花裙的女子出现在了地铁武昌火车站,视频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进站时,女子身上只带了一把伞、一个水瓶和一个双肩包;10点36分,该女子在梅苑站走出车厢时,自己随身物品一样没丢的情况下,怀里却多抱了一个提包。而这个手提包与葛先生所描述的手提包特征都非常吻合。种种迹象表明,就是视频截图中这名女子拿走了葛先生的手提包。
蔡秀娟告诉记者,女子进出站时均使用一张“武汉通”,由此推测,她应该在武汉市常住。此外,蔡秀娟还分析,这名女子应该对梅苑地铁站比较熟悉:从列车上逃下来后,多数乘客选择了走B出口,而是她却选择了人少的A出口。
据观察,这名女子约有40岁左右,身高165厘米左右,身形微胖。
如有认识这名女子的读者在看到本报报道后,请与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联系,或与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黄金口派出所(联系电话:85396154)。
网友齐呼“图片好清晰” 律师称“蓝花裙”违法
昨天下午2点18分,“@武汉平安4号线”官方微博发布了这条微博后,立即引来了广大博友的高度关注,大家齐声提醒“蓝花裙”:图片好清晰,快点把包还回来!
@新浪湖北: 有谁认识图中的“碎花裙女子”,请联系警察蜀黍!
@武汉同城会: 希望图中的女同志尽快归还不属于自己的背包,同城君觉得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z小明童鞋z:想起了去年《武汉晚报》报道的“粉红女郎”,过程虽然一波三折,但最终结果是好的。估计这位女同志捡包时也是惊魂未定,但再不归还,可是犯法的。
@遇见斐常快乐:图像拍得这么清楚,这位女同志,你还是自觉点还包吧。
“蓝花裙”趁乱捡拾他人财物的行为从法律上应如何界定?记者就此咨询了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鸣,钟律师表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追究侵占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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