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法制办6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规定,增加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封扣押权,并提高罚款数额,以强化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为解决实践中著作权的确定性问题,送审稿对著作权保护的权利客体、权利内容、权利归属和权利保护期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将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十七项权利重新整合为十三项,取消修改权、放映权、摄制权、汇编权等权利,并将广播权修改为播放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所副研究员杨延超介绍,此处变动并未缩小权属范围:
杨延超:简单说它是进行了一个权利的规范和整理,让著作权的内容更加清晰,更加简洁。
送审稿提高了罚款的数额,将罚款的倍数由非法经营额的3倍提高为5倍,将10万元提高为25万元。还增加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特别是查封扣押权。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常亚春分析这将改变目前著作权人维权成本较高的现状:
常亚春:个人这块主要是维权的成本比较高,有时候知道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侵害了,但是苦于他的成本非常高,处罚的数量又比较低,这个我觉得可能也是和国际上的一种接轨和签的一些国际公约承诺的一个兑现。
此外,送审稿在促进运用,调整授权机制和市场交易规则等方面做出了修改,常亚春指出交易机制和规则的完善将架起权利人和使用人之间的桥梁:
常亚春:著作权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特征就是权利人和使用人建立交易的渠道和桥梁是不够的。现在通过新法有著作权具体的管理组织。通过完善这些管理组织的职能建立一个交易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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