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9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林菲 通讯员崔善红 胡程)叶先生本打算开后备箱取些东西,没想到两名男子却趁机偷走了放在副驾驶座上的背包。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对两名男子判刑。
2013年10月22日晚上9点,叶先生将越野车停在大同路财富中心大厦星乐城KTV门前停车场上,他下车到后备箱取点东西,并没有将车门锁住,放在副驾驶座上的背包不翼而飞。叶先生的背包里内有现金10万元、平板电脑、两部手机等重要物品。原来,叶先生早被盯上了,来自儋州的25岁男子陈某琼和21岁男子陈某博,发现叶先生的车内的背包后就一直等待时机,而叶先生到后备箱取东西刚好给了他们偷窃的机会。
龙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陈某琼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陈某博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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