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0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王玲 特约记者郭艳华)由电源、主机、电脑、天线、手机和变压器组成的“伪基站”(又称“短信机”),能在瞬间将广告短信发送到半径三公里范围内的移动和联通用户的手机上,与此同时,移动和联通用户的手机信号将被切断,短时间内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近日,海口市检察院查处了几个购买、销售、出售及使用“伪基站”的犯罪团伙。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直到被抓捕,这几个团伙的成员都还处于涉法而不自知的状态,根本不知道使用“伪基站”发送广告给手机客户是违法犯罪行为。
车展现场发35799次广告短信
2014年3月21日,在海南会展中心车展现场,很多联通和移动手机用户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收到了相同的广告短信,而正在通话的很多用户的手机,也突然出现被强行挂断的状况。当时,很少有人注意到,在他们身边悄悄潜伏着一个“伪基站”,所有的广告内容都是陈某平提供,由王某佳用“伪基站”设备发送的。该“伪基站”用设备通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通过强行拆除区域内手机合法用户与运营商网络之间的正常联系,强行将手机用户绑定到其网络,并向车展现场的移动和联通手机用户发送广告信息35799次,被强拆的手机用户会出现正常通信瞬时中断现象。
原来,2013年12月,海南某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刘某在淘宝网上以2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得一套“伪基站”设备,将其以40000元人民币价格出售给三亚某文化有限公司,非法获利18000元人民币。尝到甜头后,2014年3月,刘某又在淘宝网上以每套15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得两套“伪基站”设备共30000元人民币,并将其中一套“伪基站”设备以55000元人民币卖给王某佳和吴某初,非法获利40000元人民币。买到“伪基站”设备后,吴某初联系陈某平,欲以4000元人民币的日租价将“伪基站”设备租给陈某平用于车展现场发送广告短信,陈某平表示先试用一天再做决定,遂出现了海南会展中心车展现场多人同时收到垃圾短信的一幕。
3月18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向海口市公安局报案称,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群发垃圾短信,“伪基站”设备对该公司的正常运营及公众安全造成隐患,且平均每小时影响数万个用户的正常通信。3月20日,海口市公安局根据线索在景瑞大厦某房间当场查获一台“伪基站”设备,开始对刘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随后,刘某被检察机关批捕。王某佳、吴某初也因购买、出租“伪基站”设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圈地e信”靠发广告短信赚钱
2014年3月20日11时许,正坐在轿车里用“伪基站”设备向不特定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息的唐某浩被市公安局刑侦人员当场抓获,汽车、电脑、工模手机、天线、蓄电池等作案工具被缴获。12时许,由唐某浩带路,刑侦人员在某大厦抓获同案犯罪嫌疑人海口某广告公司法人卢某道、工作人员公某强,同时在房内缴获电脑等作案工具一批。
2013年10月,为推广业务,海口某广告公司法人卢某冲,以34000元的价格在深圳购得一套“短信机”(即“伪基站”设备)。掌握使用方法后,卢某冲就多次联系海南某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林某为其介绍发送短信息广告业务,2013年12月11日,卢某冲与林某签订了《“圈地e信”批量发送服务协议》。合同规定,由林某支付12万元短信息费用,卢某冲为其提供发送52次(每次30万条)广告短信息服务。后林某委托卢某冲为其发送有关酒、皮革、家电等内容的广告信息共120万条,先后支付卢某冲价值70218元的酒及人民币6240元。期间,卢某冲亦指派其公司几名业务员(均已离职)外出联系需要发送短信息广告的公司客户。
经查,自2013年10月开始,卢某冲指派公司员工公某强、唐某浩及其本人多次驾驶载有“伪基站”设备的小轿车,在海口、文昌市区各繁华路段使用“伪基站”设备向移动通信公司用户手机发送广告信息,非法占用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使用的频率,造成相关路段区域内的大量移动通信公司手机用户与中国移动通信网络瞬时中断。
经对“伪基站”设备进行检查,截至2014年3月20日,卢某冲、公某强、唐某浩等人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短信息5845956条,造成5845956个手机用户通信瞬间中断。其中公某强使用“伪基站”设备累计发送短信息71659条,唐某浩使用“伪基站”设备累计发送短信息11794条。
2014年3月21日,海口市公安局将卢某冲、公某强、唐某浩、林某刑事拘留,随后,四人被检察机关批捕。
检方批捕10名“伪基站”嫌犯
“现在我院共受理了4件14人购买、出租及使用伪基站的案件,批准逮捕10人。在审理案件中,我们发现,这些人都不知道使用‘伪基站’是违法犯罪行为,只是简单地以为是在用最先进的电子设备进行商业宣传,并以此达到盈利的目的。”海口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马晓伟介绍,让更多的人知道贩卖、购买、出租及使用伪基站设备是违法行为,是非常急迫而且非常有必要的事情,这也是检察机关向媒体公布这些案件的原因。
据了解,此前,美兰区和龙华区的公安机关也曾查获过“伪基站”案件,但因当时并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只能当做一般的治安案件来处理。近年来,随着各地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有的借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非法经营广告业务,或者发送虚假广告,甚至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这不仅破坏正常电信秩序、影响电信运营商正常经营活动,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用户手机使用,损害公民财产权益,侵犯公民隐私,社会危害严重。为此,2014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至此,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行为才正式被认为是违法犯罪行为。
链接 “伪基站”到底为何物
电源、主机、电脑、天线、手机、变压器,这些简单的设备组合在一起,就组装成了一套所谓的“伪基站”设备。用手机测试出所在地移动通信公司信号使用的无线电频率,选取其中一个频点,再输入发送的短信内容,通过非法占用的移动通信公司无线电频点发射信号,与“伪基站”发射有效范围内的移动通信公司用户的手机强行建立连接(迫使手机用户与移动公司网络之间的连接中断),移动用户的手机便接收到“伪基站”发送的短信息,一段时间后(几秒至几分钟不等),被强行断网的手机才能恢复与移动公司网络之间的连接。
“伪基站”设备是未经国家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其工作频段与公众移动通信GSM基站的工作频率相同,对正常的移动通信业务产生干扰,且能模拟其附近的公众移动通信GSM基站,强行拆除该区域的手机合法用户与运营商网络之间的正常联系,强制将手机用户绑定到其网络,并向手机用户发送信息,被强拆的手机用户会出现正常通信瞬间中断的现象。
相关链接
海南省检察机关严打“伪基站”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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