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正处于发展转型时期。这是一种复合的转型,包括经济发展转型、社会发展转型和人的发展转型,整体表现为国家发展的结构性转型升级和国家成长与进步。一国发展转型类似于卫星变轨,需要再次点火提供动力。在我国,这个动力就是改革。如果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改革开放是第一次变轨,经济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带来了世界经济奇迹;那么,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全面深化改革则是第二次变轨,将把我国的发展推入新的轨道,实现的不只是经济发展局部转型,而是国家发展的整体转型。财政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当成为国家发展整体转型的重要动力。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的支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政这个定位实质上已把财政改革提到了治国安邦的高度。古今中外,历史上的变法莫不与财政相关联。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财政改革起结构支撑作用,属于整体性、系统性改革中的基础性改革。财政改革当放在突出的位置。在最近召开的第三次中央深改组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这是从夯实国家治理基础的高度对财政改革提出的要求,必须着眼长远,整体设计,功能重构,为国家发展的整体转型提供基础性支撑。
我国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中等收入国家,我国的发展转型好比攀登珠峰,现在已到了半山腰。登山的经验告诉我们,从山脚下爬到半山腰,是相对容易的,而要从半山腰再往上却是越来越难,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复杂性和风险也大了。我国当前面临的经济潜在增长率下降、产能过剩、结构不合理、贫富差距偏大、社会矛盾增多,诸如此类都是作为一个巨型中等收入国家发展转型面对的严峻风险挑战。要化解这种种风险挑战,财政改革肩负着重大使命。
我们已经认识到,各种风险挑战都会集中到两个问题上:效率与公平。这是任何国家前行的两个轮子,不可偏废。一位法国青年学者撰写的《21世纪资本论》之所以引发全球关注,就是全球财富不平等有可能使21世纪回到19世纪,这个警告惊醒了对财富分配长期麻木的人们。财富的公平分配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也是我国发展转型中遇到的一道坎。学界所说的“中等收入陷阱”就是效率与公平相互背离所造成的,就像一个人的两条腿,一条腿往前,另一条腿没跟上,结果成了“劈叉”状,自然动弹不得。要避免这种结局,需要重构财政功能。财政是融合效率与公平的有效机制,再去讨论效率与公平何者优先的问题早已过时。通过财政改革,既要为市场保驾护航,促进效率提升;也要提供公共服务,推进社会平等。财政不只是单纯发挥经济功能,而是同时要求发挥社会功能,还有政治功能,保障国家长治久安。显而易见,财政改革蕴含的内容远远超出了现行学科分类对它的经济学定位。这意味着,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国家发展整体转型提供支撑,财政改革必须跳出单一的经济学思维,用“国家治理”这把尺子来衡量财政改革是否存在偏差。这同时也是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