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依据市市政市容委复函批复
一个没有得到审批的停车场,如何获得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观海台停车场作为市政配套设施,市市政市容委委托海口假日海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这些都需要向市市政市容委申请批复同意后,才向物价部门申请颁发许可证。
既然市市政市容委说停车场不属于他们的审批范围,那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所说的“必须向市市政市容委申请批复同意后,才向物价部门申请颁发许可证”这一说如何解释?
对此,该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两份文件:一份是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西海岸带状公园管理养护单位的批复,批复要求海口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西海岸带状公园西秀海滩至假日海滩段滨海路北侧的景观设施、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另外一份文件是市市政市容委关于观海台、西秀晚霞停车场报批的复函,市市政市容委针对海口假日海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申办两停车场行政许可做出回复:两停车场未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因此无须到我局办理“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的审批”。
“我们就是以这两份文件作为颁发许可证的依据。”该负责人认为,市市政市容委虽在复函中称不归他们审批,但实际上认为停车场未占用城市道路,均设在公共海滩内,是配套停车场,本身就对停车场做出了定性,且复函中没有说这里不能设停车场,因此物价部门才从这样的定性中颁发许可证。
专家:公共资源不应成为盈利工具
海口旅游职业学校老师郑冠机认为,观海台、西秀晚霞景区作为西海岸带状公园的一部分,是公共资源,不应该收费,这样的景观不应变成个人或某些单位盈利的工具。
海南旅游研究所所长杨哲昆表示,滨海都应该是公益性的。原本属于公共资源的观海台设卡收费是不合理的,公益性谈何说起,属于共有的资源会被某些小部分人给占据。
杨哲昆认为,如果从可持续性发展角度考虑,为了让市民更好地享受公共资源,围绕景区做些服务,比如增加一些服务型项目,是可以适当收费的。
“如果为了眼前利益收费,那就是目光短浅的表现了。”杨哲昆建议,应围绕大环境,要更好地提升城市品位,继续保持不收费。而如果增加了服务型项目,要适当收费的情况下,也必须要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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