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事件,60岁男子张泽清潜入教室劫持教师和52名学生,威胁引爆自制炸弹,被警方击毙,无其他人员伤亡。
单就处置而言,面对带着刀具、汽油和自制起爆装置进入小学教室的嫌犯,在情绪激动地往人质身上泼汽油的情形下,警方的处置无疑是一次成功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有效执法。无论从哪方面判断,嫌犯针对小学生人身安全的威胁都是令人后怕的,其人身危险性早已超出了一般的刑事犯罪。
整个事件中,我们见到了难能可贵的伦理和责任彰显:先是语文老师秦开美主动替换学生做人质,随后镇党委副书记王林华替换老师充当人质。这两番替换无需拔高过度解读,但的确体现出教师和官员对自身职业伦理和责任的遵从:教室里,老师就是学生的监护人,将学生从恐惧和危险中解救出来是教师的责任所系,这是对地震中教师弃学生于不顾的伦理失衡的矫正;而官员替换教师,则体现出在应对公共安全危机时,官员对于作为普通公民的教师所负有的责任。
在社会矛盾冲突激烈的背景下,我们对此类个案的关注不能仅限于责任的彰显,它带给社会的警示是:在舒缓日益紧张的矛盾冲突上,我们除了采取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外,能够提供什么机制?事件发生后,媒体都在深挖嫌犯为什么走上不归路,其中固然有个人性格偏激的因素,但在多次上访的过程中,即便其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他的情绪与不满,有时是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平台进行及时、充分而有效的吸纳的。
从目前来看,究竟是出狱后仇视社会的报复行为,还是因为与村支书有征地纠纷的偏执之举,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但不能回避的是,当地警方其实对此事有一定的预防。“这事我们提前是有预防的”,今年4月底,当地公安部门就已向各中小学及幼儿园下发过通知,要求加强安保。既然意识到嫌疑人对于公共安全尤其是校园安全的危险性,那么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政府部门为何不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呢?难道真的不能将嫌疑人从不归路上挽救过来?
纸上谈兵是轻松的,实际的矛盾化解可能极为复杂困难。不过无论如何,一个生命的消逝,除了见证执法的有效性之外,也折射出化解矛盾平和手段的实效。这一点,或许是我们在进入矛盾风险期所特别需要警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