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的问题,不能等到重大事故发生后,再来追究责任。只有在日常的管理中,让责任归位,才能赢得长久的安全。
6月14日新华社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开展地下空间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制订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加大老旧管线改造力度;加强维修养护,消除安全隐患,等等。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纠正“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等错误观念。
从城市“看海”,马路拉链,到管道泄漏,地面塌陷,城市地下的各种隐患,正在给公众的安全带来重大威胁。以前,对于这个问题,基本是每个城市各自为政,有的地方重视,抓得紧,民众会因此受益,有的地方漠视问题存在,民众就要因此遭殃。所以,在国家层面对城市地下规划建设提出统一的要求和部署,实有必要。
国务院此次提出城市地下安全的各种保障措施,很有针对性。例如,要求开展地下空间资源的调查与评估,这就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现在许多城市的地下管线和设施家底不清,何谈管理?还有,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这是防止马路反复“开膛破肚”最有效办法,在发达国家,各家单位地下管线都不允许随意铺设,而是建设多种管线共同使用的共同沟。但对此,国内绝大多数城市都缺乏长远的眼光,不敢触动现状。
那么,这些措施怎么执行到位?现在许多地方“重地上轻地下”,已经成了通病,此前还有报道说,有市长不愿建地下管网,把几百亿埋在地下。另外,一些地方地下规划、管理、建设长期处于无序状态。这种数十年形成的惯性思维,并非轻易可以改变。
要想一改这样的局面,必须从“责任”入手,让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责任明确到部门、明确到人。
其实,地下管线的问题,之所以拖这么久难以解决,与其说缺的是思路,不如说是责任。在许多地方,官员“重地上轻地下”,不仅不用担心承担决策失误责任,反而因此获得升迁的筹码;有的地方长期大雨内涝,于是投入巨资进行下水道建设,效果却聊胜于无,但没有人为这些打了水漂的巨额投资负责;有的地方,地下管道隐患存在多年,但是只要不出重大事故,官员头上的乌纱帽基本无虞;有的地方说要杜绝马路拉链,但马路依然挖了填、填了挖;而在更多地方,自来水管、天然气管等管线频频被挖断,地面塌陷屡屡让民众惊魂,却鲜有深入调查和追究。
地下管线的问题,不能等到重大事故发生后,再来追究责任。只有在日常的管理中,让责任归位,才能赢得长久的安全。尤其是,此次在国务院的要求下,接下来,一些地方无论新管线建设,还是老旧管线改造,都会扩大规模。地下管线舍得花钱,固然是好事,但这些巨额的投资,只有通过责任机制的匹配,才能保证花在它最该花的地方,花得最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