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又有新动作。日前,在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通报了2013年全国总量减排的考核结果,颇受舆论关注的是,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将面临总额高达4.1亿元的罚单,这将是环保部当前开出的最大罚单。
就在同一天,北京市环保局13日通报,在6月的环境执法周期间,环保部门拟立案处罚环境违法单位114家,处罚金额约245万元。对环境违法行为开罚单,是近年来环保部门执法的常见形式,作为环保执法的一个环节,它往往是环境犯罪案件处理的一种结果呈现。此次电视电话会议透露的另一项数据提到,2013年各级环保部门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06件,移送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罚单一次次刷新纪录,并不能成为环保执法强度普遍提升的依据,但若结合环保犯罪案件数量的增加,则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即当前的环保执法强度在提升。
环境保护需要各方合力,其中作用最直接的当属环保部门的执法行动。如果执法者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在日常执法行动中保持足够的刚性,起码对于环境违法企业是一种震慑。遗憾的是,过去环保工作落实不到位,其中备受诟病之处就在于环保执法强度不足,受制于地方保护,许多排污行为得不到纠正,一些大型企业甚至要挟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对于环境保护向来也重视不足,经常以发展经济为名纵容企业破坏环境。如此一来,环保部门被边缘化,给民众留下弱势的印象。上周,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突击检查国家文物局食堂,被拦在门外,其间一名文物局工作人员对待检查人员和记者态度蛮横。环保执法的困境可由微见著。
随着环境破坏愈演愈烈,近年来环保执法受到重视,环保部门从默默无闻演变为最受舆论关注的政府部门,呼吁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新闻在各地出现。在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环保不力的批评,也让环保部官员倍感压力。民众对环境状况有着切身感受,批评自然有利于推动环保,不过,目前看来,各地环保部门的执法多以专项行动展开,看似效果显著,实则难以持续。去年年底,辽宁省环保厅首次给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计5420万元,其中沈阳高达3460万元。类似罚款备受质疑,如果对环保的呼吁只是换来偶尔的一张大罚单,如此环保执法能否换来好环境,结果恐怕难让人满意。
在强调环保执法的今天,各级环保部门权力日益凸显,在赋予环保部门足够权力的前提下,环保执法形式及强度亦应有所变化。环保部部长此次提到2013年环境犯罪案件是过去十年的总和,似表明环境执法正在走向常态化和规范化,今后的环保执法理应延续、强化这种模式,通过法律手段加强环境问责。除此之外,对于环保部门权力凸显可能带来的腐败,也应有所警惕,防止权力变现继而影响执法,这可能是加强环保执法之余的另一重大任务。
和其他事务不同的是,环保因与民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可以说,它是名符其实的“众人之事”,这就意味着,民众监督往往能推动环保执法。如何发挥民间在环保过程中的作用,自始至终受到各界的重视,除却日常的监督,近年来公益诉讼也被寄予厚望。有关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多个版本的环保法修订案先后就此有不同规定,大体看,拓宽公益诉讼主体资格是各方基本共识。此前的兰州水污染事件,5位兰州市民试图向兰州中院提起诉讼,却被后者以“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为由不予受理。为公益诉讼开闸将是新环保法的历史使命,除此之外,部分地区还试图设立环保公益维权基金,这些探索都为今后民众参与环保提供了条件。
加强环保已成当前共识,今后环保执法将更普遍、更频繁,要达到预期的环保效果,有必要探索出一种高效可持续的执法方式,而如何让民众参与进来,无疑将是中国环保事业另一个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