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采访的记者电话跟着也来了,有在场的镇里领导提醒“别接受那些记者的采访”,不利于事件处理。
“垫付”账本与15%返还
服毒事件有了结论。2013年12月12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邱县政府回应,“近期在县里没有安排的情况下,龚堡村村支部书记艾连坤、村委会主任郝广军和村会计杜云杰等3名村干部,找到艾广栋家,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为借口,要求其缴费。”
县里主管计生工作的负责人介绍称,“按照规定,任何村干部和乡镇政府干部,都不允许私自违规向村民征收‘超生费’。”
作为当事人,艾连坤被免职并开除党籍,另两名村干部也受到处分。此外,事发当天,“前去找艾连坤办理公务的梁二庄镇包村干部杨学友,因未及时制止村干部违规行为,被处留党察看一年;梁二庄镇包片干部何孝峰因对事件发生疏于监管、工作失察,被处党内警告处分。”
“我自己能干这个事?你觉得我作为村干部,是想收就能收这超生费?”6个月前,艾连坤只是如此反问,并未直接否认;6个月后,他翻出书面证据,想推翻县里的“结论”。
“证据“五颜六色、新旧不一,既有很随意的手写收条、盖着梁二庄乡财政所公章的“暂存款”单据,也有正规的“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专用票据”。此前,这些票据被细心地夹在信封、日记本里,最早一张落款为2007年,艾连坤刚当上村支书那一年。
与墙上日历一样薄的票据,如今承载着相当厚重的期望——作证。
按理说应该开给缴款人的“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专用票据”,大部分都被留在了村支书手中。出发点据说是为了“将来说得清”。艾连坤解释称,部分村民实际未缴齐社会抚养费,都是村干部先垫付的,所以“开回来的票”,就留在了自己的手中。
北青报记者此前调查中发现,该镇存在“按人头”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现象。有村干部反映,镇里会分解指标,每次摊下来人均30元左右。完不成的,村干部、镇包村干部就要自己垫钱补齐。
艾连坤自己也记着一本“超生费”的账,上面还有村干部垫付情况。
但此前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梁二庄镇主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李邯英明确否认向村里摊派任务。其强调,社会抚养费是由县计生局征收的,乡镇不负责也没有参与过。
此种表述,包括服毒事件后的政府措辞,与多名村干部收集的票据存在矛盾。
在龚堡村村委会的账本中,有多条“某某村干部垫交超生费”的记录。该账本由县里统一发放,盖有“邱县建账监管专用章”。
2013年,为了垫付超生费,艾连坤及村主任郝广军还曾向农村信用社借款。4月、9月,两人两次联名向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共计23000元,至今未还上。
被问及事发前为何愿意不断“垫钱”,艾连坤表示,总设想着可以以后找补回来,比如从出租集体土地承包权的收入中再划取。相似的表述,也出现在北青报记者对其他村干部的采访中。
村会计杜云杰说,实际上龚堡村委会几乎没有额外收入来源,不像其他村还能卖地、办企业。部分村干部工资也用来垫付了超生费。
此前,有知情人透露,完成征收任务的,乡镇会将超生费的15%返还到村级。不少网友认为,村干部催缴超生费的“积极性”恰在于此。
听到这种说法,杜会计的表情有点哭笑不得。他从专业角度讲述,所谓的返还,是乡镇以“财务拨村款”名义给打个条,实际并没有返钱,但是可折抵超生费。这个“条”没少困扰他。因为下账时还要虚拟一些名目比如种树、修路等,把这笔实际并不存在的财政款给平了账。“否则有人说是我们贪污了,还能说得清吗?”
知情人透露,就在今年5月下旬,镇里要求村委会“下账”,旧账本的记录要统统腾挪到新账本中,但被要求不能再出现“垫交超生费”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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