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泉镇十字路幼儿园食堂无证经营并屡次拒绝整改。16日,记者获悉,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近日对该幼儿园食堂依法查封。
5月22日,龙华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龙泉镇十字路幼儿园园长李某的陪同下,对该园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园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已于2012年8月26日到期(原卫生部门发证),当时尚在为17名学生供餐,该园的食品处理区环境脏乱差,地上到处堆放杂物、工用具、餐具等,三防设施不到位,烹饪间简陋且无相应的工作台或货架,地板无瓷砖,屋顶缝隙随处可见。
据执法人员介绍,此前他们已经三次对这家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许可证过期后屡次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其整改达到办证要求后依法申请,但该园负责人一直置之不理,竟拖延近两年之久。十字路幼儿园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因该园食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情性质恶劣,龙华区食药监局依法立案查处,拟处罚人民币5000元,执法人员依法向十字路幼儿园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该园园长情绪激动,拒绝签名,现场对执法人员破口大骂。执法人员考虑到学生的饮食安全、执法的严肃性和强制性,随即依法对该园进行查封。
前不久演丰镇艺丰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给海口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再次敲响了警钟。龙华区食药监局在前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截至6月15日已突击检查了61家学校幼儿园食堂,下达监督意见书61份,立案两宗,力争从根源上防范和消除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链接:
海南通报海口艺丰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 开出学校必做清单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