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7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王玲 通讯员林玥)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然而我省一部分大学生却为非法谋利铤而走险,最终难逃法网。
据检察机关介绍,我省大学生犯罪日渐突出。以三亚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为例,2010年以来,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频发,其中2010年1人,2011年5人,2012年7人,2013年10人,2014年(1月至5月)6人。
检察机关分析认为,当前大学生犯罪具有四大特点。首先,网络化、智能化犯罪倾向明显。有些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通过扫一扫附近的人“交朋友”,骗取信任后实施盗窃和骗取钱财。如三亚学院吴某,利用微信结识三名被害人,再先后盗取被害人的手机,价值为12000元。又如琼州学院钟某利用在电信兼职机会,欺骗电信CRM系统管理员为其设置管理员权限,非法为41张电信卡充值79000余元,并在淘宝网上售卖。琼州学院卞某为了能获取更多黄色视频的权限,在网上多次上传淫秽资料。
其次,作案地点、对象、类型单一。这类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大学校园里,侵犯的对象也多是同班同学或同校学生,而且多数是侵财犯罪。由于犯罪嫌疑人对学校环境十分熟悉,对同学们的作息时间也了解,选择的作案时机较为准确,因而屡屡得手。如三亚学院的杨某,在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期间,利用上课的无人之机,先后3次进入同学宿舍,盗得现金3400元及同学的手机3部。再次,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暴力犯罪大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受不得半点委屈,一旦心理失衡,就用暴力解决问题。琼州学院牛某,因与寝室同学发生口角心存不满,就邀约社会闲散人员对该同学实施伤害。
最后,女大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2010年至2012年间,三亚市检察机关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件为零,2013年至2014年5月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件4人,均为盗窃类犯罪。这类女生家庭条件一般,为了追求金钱、贪图享受,当家庭经济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时,就通过盗窃获取金钱。如三亚学院刘某,趁同学外出之际,窃取同学电脑变卖后得赃款3000元,用于购买高档化妆品和手机。
检察机关建议,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消除人格障碍。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要尽快加强和改进高校的学生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健全管理约束机制,建立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网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综合整治,排除校园周围不健康因素对大学生的影响和干预。同时,司法机关对大学生犯罪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法律效果为基础,以政治效果为原则,以社会效果为目的,采取人性化的帮教手段,挽救这些失足青年,使他们能够重新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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