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海南省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暨队伍建设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会在海口召开。据了解,海南省省级以下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全省18个市县森林公安局及其内设派出所已正式由属地管理调整为省级以下垂直管理。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把森林公安作为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短短几年时间里,相继采取了两大改革举措。
2009年完成了森林公安过渡公务员改革,全省森林公安机构人员全部纳入政法专项编制管理,结束了海南森林公安设立以来企业(事业)办公安的历史。今年1月,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决定实施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在全国实行省级以下森林公安垂直管理。
今年3月26日,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林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受理、查处各类案件的执法关系,理顺了森林公安机关的办案权限。4月4日,省编委印发了《关于市县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收回18个市县森林公安局及其派出所人员编制,明确其管理由属地管理调整为省级以下垂直管理。
5月19日,省编办印发了《海南省机构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森林公安系统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明确了垂直管理后全省森林公安机构设置“三定”方案。5月20日,省政府印发了《省级以下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完成整个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强保障。
同时,省财政厅加快市县森林公安经费保障的测算,落实了垂直管理后经费保障问题。积极配合省人社厅和市县党委政府,妥善做好分流安置工作。在各市县积极支持配合下,于今年5月底圆满完成海南18个市县森林公安局移交省森林公安局统一管理及协议签订工作,提前1个月完成了改革任务。
据了解,这也是森林公安垂直管理改革全面完成后,省政府召开的首个涉及林业的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具体研究部署了全省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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