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6月18日电 “炸药都已经放好了。想试试看威力的,可以来点火”。6月18日凌晨,在福州某超市工作的员工金某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发布了该信息。该信息一发布,便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
经查,年仅20岁的福州男子金某因工作与同事发生争吵,为发泄情绪,在新浪微博上杜撰了该虚假信息。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处置及时,该微博并无被转发和评论。鉴于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公安机关对金某予以了警告处理。
而对自己因一时情绪激动而不计后果的行为,金某表示了悔意,并写下了悔过书。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以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论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链接:
安徽枞阳爆炸案火药疑提取自烟花 嫌犯曾遭殴打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