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0日电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光州地方法院20日针对“世越号”客轮所属船务公司——清海镇海运公司的5名职员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该公司代表理事金某承认存在部分过失,但否认与沉船事故有直接关系。
金某通过辩护律师表示,作为公司的代表理事,对“世越号”沉船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有责任,但就是否是因自己的过失而造成这起事故仍有疑问。
另外,该公司物流组组长南某的辩护律师表示事故难以预料,且南某对货物固定的情况并不知情,否认所有嫌疑。物流组次长金某的辩护律师也表示超载和货物固定不牢是否与事故有直接关系,以及根据法律是否可以指控金某存在过失致死嫌疑需再研究。海务组组长安某的辩护律师承认安某有贪污公款、渎职等嫌疑,但这是否与“世越号”沉没有关系还要再研究。而该公司常务理事金某因决定更换辩护律师,没有对公诉事实表明意见。
在当天的审理中,部分被告强调客轮驾驶方面存在失误,在船员和船务公司职员分别受审的情况下,双方很有可能会互相推卸责任。检方当天拿出了2342项证据,法院将在下次开庭审理时就被告是否认可这些证据进行审理。当天的审理持续了一个多小时,遇难者家属没有到庭旁听。
此前在本月10日和17日,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对“世越号”客轮船员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公审,被控杀人的船长等4名船员,以及涉嫌业务过失导致客轮沉没与遗弃致死的11名船员出庭受审,15名船员中只有一级航海师孙某承认指控。
4月16日上午,韩国载有476人(初步统计)的“世越号”客轮在全罗南道珍岛郡海域发生沉船事故,生还者只有172人。截至目前,这起事故造成292人遇难,仍有12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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