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施工拆除区域。
云南河口耗资2.7亿元建成的文化长廊,仅仅建成3年之后又面临被大部分拆迁的命运,引发质疑,21日,河口县人民政府发言人、河口县住建局副局长刘建雄就此事回应称,这种说法是误会,财政资金并未被浪费。
2.7亿打造边境明珠
位于中越边境地区的河口县是一个瑶族自治县。处在“风口浪尖”的“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就位于滨河路河堤一侧。按照河口官方提供的资料,这一项目用地长1053米,总用地面积1667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21.41平方米。
从2009年11月项目一期动工建设,至2011年2月三期验收,共有150套法式风格的商业用房。项目“设有观光平台和走廊、景观灯光、间隔地带、消防通道和卫生间等公共设施,是集商业、文化、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建筑景观带”,建成后曾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
这个由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运作的项目,总投资达到2.7亿元。
然而,这个很好做生意、群众较满意的地方,大型挖掘机已经隆隆地开进开始了拆除工作。
政府文件让工程殒命
为何刚刚使用3年多且运行状况良好的项目要被拆?按照河口县的解释,“沿河商铺严重影响了沿岸的景观,成为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于是,“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将被“改造提升”,使之成为市民、游客休闲观光的场所。
按照上级有关“将河口建成国际化滨江城市”的要求,河口县在2013年制定了《河口县开展口岸国门形象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2014年5月23日,河口县对第一批协议拆迁的14套房屋进行拆除。
面对不远处已经在施工的挖掘机,在项目三期从事服装生意的一名年轻商人告诉记者,当初跟房东签的是5年的合同,虽然房租是一年一交,但光是店面的装修费都花了十几万元,现在还不知道怎么个补偿法。
来自昆明的李学智在河口经营着一家外贸公司,2009年,公司以37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文化长廊项目的三套商用房,总面积达到490平方米。“因为靠着河岸,地段好,出租出去生意还是很好做。”
按照李学智最初的设想,如果项目运转好,以后每套商铺每年的租金可能到10万元左右,只需要十来年的时间就能收回370万元的投资。现在滨江路对面的商用房价位已经达到3万多一平方米。
“短命工程”何时休根据河口官方的回应,“由于前期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城市空间拥挤,街道狭窄,建筑密度大,该项目已不适应新的城市发展规划和上级提出把河口打造成为国际化滨江城市的要求”。
河口县住建局副局长刘建雄介绍,河口县最近的两个城市发展规划分别制定于2007年和2012年。
“文化景观长廊”项目正是在这两个规划中间实施,此次“改造提升工程”更是紧接着最新的城市规划。对于为什么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修改城市规划的内容,刘建雄解释道:“社会发展的速度、城市功能新的定位,这些发生变化,规划需要作出调整,这是必然的。”
刘建雄称,拆迁补偿将按照购房款1.2倍进行计算,但具体的补偿标准还将开听证会商议,拆迁和补偿费用预算将达到3亿元左右。
2.7亿元基本打了水漂,如今又要再花费3亿元。
据悉,按照计划,“文化长廊”的拆迁工作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剩余100多套房屋的业主如何做通工作完成拆除,成为摆在当地政府面前新的难题。
>>政府回应
2.7亿是引的资
“当初建设的2.7亿元是招商引资,并没有动用财政资金,也就是纳税人的钱。”刘建雄表示,将要花的3亿元确实是财政资金,但商业用途要转化为市政公共工程,政府必须通过赎买,这是依法办事,政府没有道理不给予开发商相应的赔偿就收回公用。刘建雄表示,一建一拆并未浪费近6个亿,反过来开发商是为河口人民做出了贡献。
3亿建绿地政府赚了
刘建雄称,实际工作中政府与开发商争议的焦点,并不是公众舆论所说的“浪费”问题,反而是开发商认为补偿费低了,只按当初建设时的实际投入补偿而未按现行市场价,政府捡了便宜。
他表示,按现在的价格计算政府只花3亿元未必能建得起这么大面积的市民公共绿地空间。“不过,开发商并未在此问题上过多计较。”他说,开发商投的2.7亿,主要是把过去河边的乱石滩开发成了熟地,实际上地面建筑花的钱并不多,而商户自己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政府依法是不予赔偿的。因此,假使当初没有招商引资,现在政府才开始来建设这个滨河公共绿地,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整理土地、绿化美化等,还是要花这么多钱。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并没有浪费。
刘建雄表示这并非折腾,一建一拆之间,反映的是中国在城镇化理念上新的转型和进步,是一场“观念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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