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违规招标是大央企猫腻最多的地方,国家电网也被审计署查出存在同样的问题。此外,中石油多个项目还存在违规未批先建的问题,这是中石油的老毛病。对此,中石油对外回应称在审计过程中已经整改完毕。
违规招标金额260亿元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石油集团基本能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2012年度财务报表总体上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也发现,中石油集团在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管理人员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
审计结果显示,2006年11月份至2013年7月份,所属抚顺石化分公司等9家单位部分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260.3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238.51亿元、物资采购21.84亿元。
2011年6月份,所属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经上级公司批准,即开工建设龙栖湾燃气工程,至2013年6月份已完成投资686.42万元。至2012年年底,所属四川销售分公司有9座由外单位代建的加油站,未按照中石油股份公司规定解除代建协议。2009年至2012年,所属辽河油田分公司和吉林油田分公司有1.34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未取得正式用地手续。
此外,公司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上也存在许多问题。2012年,中石油集团所属10家单位存在当期天然气销售收入计入次年、盘盈成品油未冲减管理费用等问题,由此造成收入少计0.32亿元,成本费用多计5.91亿元、少计0.2亿元,导致2012年少计利润6.03亿元;2012年,所属辽河油田设备安装工程公司等5家公司未按规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少计资产5.13亿元、负债2.2亿元、所有者权益2.93亿元;至2012年年底,中石油集团未按规定将3.52亿元国拨资本性财政资金,转为对中石油股份公司的委托贷款。
上述人士表示,违规招标是大央企猫腻最多的地方,一般来说,没有过硬的关系很难拿到它们的项目。
违规未批先建多个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中石油在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也存在多个问题,在国家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未批先建多个项目。审计结果显示,2012年4月份至12月份,中石油所属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违反国家关于禁止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LNG(液化天然气)项目的规定,向华油天然气广安有限公司LNG项目供应天然气。
至2012年年底,中石油所属四川销售分公司2006年以来收购的55座加油站、吉林销售分公司2011年9月份租入的8座加油站证照不齐全。2012年至2013年4月底,所属烟台等130家销售分公司超过发展改革委最高限价销售成品油18.38万吨,价差总计0.36亿元。
此外,2010年至2012年,所属抚顺石化分公司投资22.35亿元的热电厂扩建项目未经核准,且使用工艺不成熟导致8751万元国有资产面临损失;截至2013年5月份,辽河油田分公司未经核准于2011年10月份开工建设的“双6地下储气库”项目完成投资21.3亿元,该项目2013年11月份才获得核准;所属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龙岗天然气试采工程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并在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继续追加投资,该项目2006年至2013年6月份产气量持续下降。
上述业内人士还指出,未批先建是中石油的老毛病。
中石油称已整改完毕
就在审计署公布中石油上述违规行为的当天,中石油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公告。中石油称,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多计成本费用、少计收入方面,相关单位已按审计决定调整会计账目;5家所属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按规定纳入合并报表方面,除1家子公司已清算外,其余4家子公司均已纳入合并报表;未按规定将国拨资本性财政资金转为委托贷款方面,公司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完毕。
在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企业重大经济决策方面。个别单位未按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供应天然气方面,相关单位已严格按照国家新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执行;未按国家价格政策销售成品油方面,公司成立了价格归口管理部门,完善价格监控机制,强化政策执行,通过信息系统加强了对所属公司价格政策执行的监管;项目未批先建方面,相关单位的热电项目已于2013年2月份获得国家批复,并已制定利旧措施,追究承包商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履行了未批先建项目内部审批手续;按程序解除代建加油站协议;进一步完善了招标管理制度,细化工程项目和规范物资采购的操作流程和实施程序,界定必须招标和公开招标的范围;按规定履行用地审批程序;追缴多支付的工程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纠正超资质开发房地产项目和违规融资行为,停止了新的项目开发;落实了天然气利用改造项目投用具体时间及闲置库容利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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