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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别再“原地踏步”
垃圾分类别再“原地踏步”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时间:2014-06-26 08:50

  做好垃圾分类,需要政府、企业、市民共同努力。这其中,政府的主导作用至关重要。

  最近,杭州拟建垃圾焚烧项目,引发当地不少市民的反对。解决“垃圾围城”难题已迫在眉睫,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举措,应该下更大力气加以推进。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而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导致城市垃圾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动垃圾分类。早在2000年,建设部就公布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作为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然而,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都举步维艰,陷入原地踏步、名存实亡的境地。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大锅烩”,这是很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现实情况。

  究竟是什么阻碍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广呢?笔者认为可从政府、企业和市民多个层面找到原因。就政府层面而言,有的没有制定详细的分类标准,导致居民不清楚该如何进行分类;有的没有建立完备的垃圾回收体系,使各种垃圾经过分类后很难进入不同的资源回收产业中;有的没能解决好垃圾末端处理问题,导致源头的垃圾分类徒劳无功;有的宣传和监管不到位,随便扔垃圾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戒。

  在德国、瑞典、日本等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垃圾处理业是个高利润的行业。在我国,由于垃圾前期分类不到位等原因,垃圾处理产业普遍存在投入大、周期长、获利少的特点,企业不免对进入垃圾处理行业望而止步。

  对市民来说,一些市民对垃圾循环利用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相应的知识,同时环保意识不强,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一些市民觉得垃圾分类太麻烦,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将垃圾装在一个袋里扔掉。

  在垃圾分类实践中,我们不妨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比如,在日本,政府制定了详细的垃圾分类标准,分为可燃类、不可燃类、资源类、粗大类、有害类五大类,每大类再细分为若干子类。政府通过法律法规限制居民随意丢弃垃圾,对不同种类的垃圾确定专门的收集日,在日历上面用黄、绿、蓝等颜色标注清楚哪天可以扔何种垃圾。此外,日本的垃圾分类教育从娃娃抓起,儿童从小就受到正确处理垃圾的教育,就是一个塑料瓶,也要将瓶盖、瓶身以及外包装商标分开放置,并将瓶身用水涮干净、压扁后才能放进专用垃圾箱。德国对垃圾分类回收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对于违反垃圾分类的最轻处罚是警告,警告无效则罚款,如仍未奏效,清洁公司会马上对违反规定者提高收费标准。瑞士法规也规定,放错垃圾会被处以高额的罚款。

  做好垃圾分类,需要政府、企业、市民共同努力。这其中,政府的主导作用至关重要。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对垃圾分类奖惩分明,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垃圾整治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备的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垃圾回收的产业链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身垃圾治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娃娃抓起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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