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原创>

海南一女子贩毒终审判死 内心忏悔望儿女好好做人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06-26 10:49

民警做安抚工作
 
民警在做安抚工作

  海口网6月26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李云川 文/图)41岁的何爱兰因为贩毒被终审判处死刑,即将面临法律的惩处。“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悔恨交加的何爱兰表达了内心的忏悔。

  何爱兰为海南澄迈县桥头镇人,丈夫多年前去世,留下一儿一女两个年幼的孩子。遭受不幸的何爱兰将年幼的儿女交给公婆抚养,独自外出闯世界。几经周折,她找到一份在中越边境做翻译的工作。2010年9月,何爱兰乘坐客车从中越边境回广西东兴,车上有个叫阿三的男子听到她讲越南话后,就用越南话同她交谈并索要她的电话号码,说要请她吃饭喝茶。

  随后,阿三多次约何爱兰,并说他和老婆没有感情基础,正打算离婚,他现在与老婆分居,独自一人住在广西东兴。在何爱兰眼里,阿三属于成熟而内敛的男子,历经感情挫折渴望有个温暖家庭的阿兰,觉察到阿三对她不单纯是朋友情谊,心绪萌动。没过多久,就与阿三开始了同居生活。

  2011年4月,阿三让何爱兰去广西东兴和越南的边境关卡去接两个女人,然后带回住处。其中一个女人阮某留下,另一个则回去了。随后阿三开着小车,让何爱兰带着行李和阮某乘坐他的小车回海南。阿三开车到达海口永兴镇时,从前边一辆黑色小车上走来一名男子,阿三带着对方来到其驾驶的小车后座,阿三搬开后座取出一包东西。何爱兰这才发现双方是在进行毒品交易。何爱兰见状害怕不已,阿三则表示有许多人在做这种事,而且他做了那么久都没有事,让她别担心,并说他这样做也是为了他们的婚姻做准备。

  经不住阿三的感情诱惑,何爱兰就此走上了贩毒道路,并利用其精通越语之便利,同越南毒贩取得联系,然后向其购买毒品往海南贩运。2011年5月14日,何爱兰与阿三等人,将向越南毒贩购买的毒品,又一次贩运到澄迈县永发镇,当天11时许与海南毒贩陈某进行交易时,被跟踪侦查多时的海口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抓获,当场缴获上千克海洛因毒品。

  最初被关进看守所时,何爱兰非常抗拒。后来经过看守所民警反复劝导,何爱兰的内心才渐渐平静下来,并开始忏悔自己的罪过。

  何爱兰说,她贩毒被抓获,自知性命难保,在看守所的这些日子里,她最想念的是她的儿女,她曾多次给女儿和儿子写信,除了第一次去信后,儿子回信给她,说她从小就遗弃了他们,对她充满了怨恨,后来她再写信给儿女,再也不见回信。她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悔恨不已,希望她的儿女有一天能够明白,她并不是一个坏女人,只不过因为生活和感情的不幸,使她走上了不归路,请儿女们不要记恨她,能够宽容和原谅她犯下的罪过,愿他们好好做人,千万别重蹈她的覆辙。

 

相关链接:

27岁漂亮准妈妈成贩毒团伙“大姐大” 曾是童养媳
中国与老挝移交5名湄公河特大跨国贩毒案嫌疑人
湖北一事业单位员工嫌工资低辞职贩毒被抓

 

相关链接:
湖北一事业单位员工嫌工资低辞职贩毒被抓
中国与老挝移交5名湄公河特大跨国贩毒案嫌疑人
27岁漂亮准妈妈成贩毒团伙“大姐大” 曾是童养媳
[来源:海口晚报] [作者:李云川] [编辑:李文霆]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